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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走才怪!巫邪教雷霆的家不是他林小帆的家。雷震天是他的仇人,眼下心情好不殺他,難保來日反悔。雷霆哥,不是我林小帆不講義氣,而是如果拐帶副教主上路,是會被巫邪教追殺的。你已經有歸宿了,我離開你就不算拋棄。
就這樣,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林小帆捂著他的斷手腕,懷揣著一把偷偷搗碎的銀器,順著多日來偵察清楚的下山小路,悄悄地離開了巫邪教。
“別人的性命,是鑲金又包銀,我的性命不值錢。別人若開嘴,是金言玉語,我我要是多講話,緊接著出事情……”
林小帆在哼著記憶中的歌謠給自己壯膽,走下了靈山,又如當初第一次離開林家堡那樣,到山下鎮子的早市上吃了一碗陽春麵。那是一個豐收的季節,泥巴的街道旁擺滿了各種各樣的瓜果。鮮豔的色彩充斥著這個土了吧唧的小鎮,讓人有一種繁華的錯覺。林小帆穿行在往來的人流中,挨家挨戶地打聽,是否有人願意僱工。
這一回,他給自己編了一套說辭:說自己是外地來投親的,半路上遭遇劫匪被打傷,來到後又發現親人已經遷居,舉目無親之下想找個落腳的地方。這套老掉牙的說辭果不其然是老掉牙的好用,林小帆感動了沿街賣菜的大媽。被介紹到遠郊的果樹林去當小工。一群婆娘同情心氾濫地擁著這個可憐的年輕人上了山,說動了果園主把他留下。他就這樣,獲得了一份包吃住,發工錢的差事——摘果子。
鎮子外有連綿幾百裡的山坡上,都種滿了橄欖樹。從半山腰一直延伸向遠方,看也看不到盡頭。入秋的陽光射穿晨霧,照在乾爽的橄欖林裡。經過了大半年時間,從青綠變成黃綠、又逐漸轉成紫紅,最後變成伸墨綠色的橄欖果掛在枝頭上,等著人採摘。林小帆走在乾爽的沙石山路上,遠遠就聞到了果葉香。他抬起頭朝上面看去,只見陽光下,成熟的橄欖果就像湧動在半空中的海洋一般,沉甸甸的搖擺著,陽光下閃著油滑的光亮。而秋收的男男女女們,就在這一片墨綠的雲海之下,馬不停蹄的採摘著枝頭的果實。
橄欖園的看守人,是一位姓張的大爺。聽他遭遇可憐,便十分好心的收留了他。給他在大房裡安頓了一個鋪位,就帶著他往山上橄欖林去了。
“這裡的油橄欖,是整個大陸上最好的。往北翻過靈山,天氣太冷;往南面去就靠近海了,土地太潮。只有靈山腳下的這個矮山群,冬暖夏涼,土地乾爽又不缺水。種出來的橄欖果,又大又肥。你可以一邊摘果子,一邊吃。每年這個時候來收橄欖的,過冬都能長胖個十來斤的。”
林小帆揹著竹筐跟在他後頭,摘下一顆墨綠色的油橄欖塞嘴裡。咬了兩口,苦澀的味道立即在嘴裡爆開來,還混合著一股特有的油潤果香,反覆咀嚼,慢慢嚐到了一絲甘甜。
“嘿嘿,不錯吧,這就叫苦盡甘來。多吃點,骨頭也能好的快”張大爺將短頭剪子塞給他“你手斷了不方便,先用這個摘下面的果子,把筐子背在胸前抱著,就方便了。等你手好了,就可以跟大家一樣,背在背上爬梯子去收上面的了。這些橄欖果都要趕在冬天來臨之前全部收穫,抓緊幹,別停下就成。”
“哎。”林小帆就這樣在橄欖林裡當起了收割工,一開始覺得簡單,因為工作計時不計量,即使速度慢些,收穫少些,也不會有人在意。可半天干下來,脖子也酸了,手臂也累得直髮抖。
“小兄弟,才幹這麼一會兒你就累了,你怎麼比女人還沒力氣呀。”身邊一夥手腳麻利的農夫看著他身前揹筐,滿頭大汗的狼狽相,嘻嘻哈哈地譏笑起來。
“我這不是斷了手,幹活不利索麼……”林小帆尷尬地笑笑。他知道自己過去遊手好閒慣了,一下吃不了苦。如今手被打斷,他老媽在世時說話應驗了,他真的應該做些正經差事,像模像樣的做人了。加油啊林小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