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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美國才多久,你這小傢伙居然忘了我。”
這話一鑽進宋宜築的腦海裡,她才猛然想起,空上擁有蒲家俊帥血統的人是蒲賢――蒲傑的堂哥,小時候大家常玩在一起。
“賢哥!”她高興地叫。小時候,蒲賢是最疼愛她們家三姐妹的人,蒲強自小就冷漠,而蒲傑自小就懦弱,愛哭又愛當跟屁蟲,因此,沒有哥哥的她簡直就把蒲賢當成了親哥哥,所以現在見到他真是太令她高興了。
“奇了,你是被宋家小丫頭們洗腦啦?怎麼學起她們的叫法呢?”
對哦,她一時高興都忘了,蒲傑自從叛逆期之後,叫人都是連名帶姓地,除了叫她之外,真奇怪。
“我……我一時太高興了。”聽著自己發出粗啞的嗓音,她還真有些不習慣呢。
“奇怪!”蒲賢一臉疑惑。
那是當然,現在她在蒲賢眼裡是蒲傑,而不是宋宜築。
“我怎麼覺得你怪怪的?好像跟以前不太一樣。”
“哪……哪有?你在美國待了五年,我當然會變啊!我長大了。”
“哈哈哈……這樣就像以前的蒲傑了,還是一樣怕被當成小孩子。”蒲賢伸出大手搓揉著“蒲傑”的頭髮。
她自己是很喜歡這種大哥哥式的親匿動作啦,但是,她現在是“蒲傑”,為了像真正的蒲傑,她必須很粗魯地撥開他的手。
“幹嘛啦!別弄亂我的頭髮,我每天早上要花二十分鐘才能吹好的。“
這可不是她在亂蓋,她的房間和蒲傑的房間只隔著七十公分左右的距離,她從窗戶就可以將蒲傑的房間一覽無遺,所以,他在幹什麼她都知道。而蒲傑和蒲強都遺傳到母親的自然捲,又都認為一頭捲髮破壞男子氣概,因此兩兄弟在頭髮上花的時間都特別多。
“好啦,我不弄你的寶貝頭髮了,快讓我進去吧。“
“喔!”她轉動鑰匙開了門,領著蒲賢進去,才走到玄關,便扯開喉嚨大喊:“老媽,我回來了!”
當然,是這是蒲傑的方式。
“蒲傑啊,今天怎麼那麼早?”
蒲媽媽從廚房裡走出來,手上還拿著圍裙,看到她身後正在脫鞋的蒲賢,真個是又驚又喜。
“賢兒,你怎麼一聲不響就回國了?害我沒準備好菜……”
說著,蒲媽媽那雙美麗依舊的鳳眼就流淚了。蒲傑的淚腺發達肯定是得自遺傳。
“嬸嬸,賢兒想你,所以連打電話的時間都捨不得嘛。”蒲賢拉住蒲媽媽的手,還以高階的絲質手帕為她拭淚。
雖說這樣兒來兒去地叫得挺噁心,但由蒲媽媽用那軟軟的江南腔說出來,還真是窩心極了,本來蒲媽媽喚蒲傑也是叫傑兒的,但同樣的,在叛逆時期應蒲傑的要求而改口。
相當初,為了蒲家這種稱呼兒子的方式,她家差點掀起一場革命,她那一天到晚夢想著當“俠女”的妹妹宋宜笙,又哭又鬧地要求雙親要學蒲家,叫她笙兒,而宋宜笙也不想喊“爸、媽”,以“爹、娘”代替,說是這樣才有古代的氣氛。
但見蒲媽媽拉著蒲賢到沙發上坐,絮絮叨叨地詢問他在美國的一切事情,宋宜築便抓著這個空檔,往位於二樓的蒲傑房間溜去,她對蒲家的大小事情雖都瞭解,最好仍是能避就避。
於是她三步並做兩步地爬了上去,深深地感到腿長的好處。
她走進蒲傑的房間,反手關上了門,今天發生了這些烏煙瘴氣的鳥事,她真要好好地洗個澡,放鬆一下心情,這樣她才能用腦思考換回來的方法,以及――如何甩掉蒲傑所有的女朋友。
她將身上的T恤脫掉,走向浴室,在經過蒲傑那自戀狂放的浴室門口穿衣鏡時,她看了蒲傑的身體,大腦忽然拒絕去接受這幕影像。
蒲傑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