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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說,墨菲就搞清楚了,在好萊塢廝混了好幾年,當然知道經紀人和經理人是完全不同的。
不同於太平洋對岸的娛樂經紀行業,在好萊塢,嚴格的說是經紀人和經理人共同承擔了行業內從業人員經紀的完整工作內容。
依照美國加州法律及行業工會的規定,經紀人與經理人可以說是有著涇渭分明的權利劃分——經紀人可以為客戶取得工作,他們的工作就是儘可能多的為客戶達成取得工作的交易;經理人的職責則是設計、規劃客戶的職業生涯,打造客戶的職業路徑,他們的工作就是為他們的客戶提供職業方面的諮詢,併為經紀人給他們提供的職業選擇提供意見和建議。
換句簡單的話來說,經紀人給客戶提供就業機會,而經理人則建議客戶應該接受哪些機會。
“斯坦頓導演,我們並不是讓你退出CAA。”馬赫德拉克雷斯適時的說道,“只是想代理你的經理人業務,為你規劃一個更好的職業生涯。”
墨菲對經理人這個行業並不是很瞭解,當然不會馬上答應或者拒絕。
“我需要考慮一下。”他說道。
按照他自己的判斷,在CAA擁有四個經紀人服務的同時,似乎不需要再加上一個經理人吧?
而且以經紀人抽成看,如果增加一個經理人,他的收入恐怕會再少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
邁克爾奧維茨的名頭確實很響亮,但今時今日的邁克爾奧維茨遠不是當初CAA的邁克爾奧維茨了,對他也沒有那麼多的吸引力。
能被邁克爾奧維茨看上和專門找過來,確實是一種榮耀,說出去甚至能成為炫耀的資本,但這本質是就是一筆生意,無論從哪方面看,他都應該選擇現在更為成功的合作者。
離開咖啡廳,墨菲想了一下,撥通了小羅伯特唐尼的號碼,他是好萊塢的老資格,又是演藝世家出身,肯定對經理人有更深的瞭解。
確實,小羅伯特唐尼比起他這個入行沒幾年的人,對業內很多事瞭解的更多。
他還給出了墨菲建議——如果他還在CAA的話,就不需要經理人,如果想接受一位經理人,用不了多久經理公司與經紀公司就會起衝突,必然要在兩者之間做一個選擇。
因為現在好萊塢的經理人打著經理公司的旗號,所做的實際上很多都是經紀人範圍內的工作,兩者早在十年前就不是互補關係,而變成了競爭關係。
後面,小羅伯特唐尼乾脆出來與墨菲一起吃了晚飯,專門給他解釋了下這兩者之間的現狀。
在好萊塢,任何從事或受僱於製作和發行電影,或擁有任何製片、發行公司任何利益的人或公司,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經紀人業務或享有經紀人利益,無論是人或公司。
加州的《人才經紀法案》就是專門來規制娛樂經紀行業的一部行業法,該法案強調只有經紀人才可以為相關從業人員取得工作,並透過一系列條款去保護他們免受其代理人在商業實踐過程中的侵害,比如禁止經紀人為客戶提供有關其工作機會的錯誤或誤導資訊;禁止派客戶去不安全的地方工作;禁止經紀公司僱傭“妓女、賭徒、酗酒者”;禁止給少數族裔提供非法的工作機會;禁止與客戶的僱主分享佣金。
這項法律的立法精神就是要維持和加強經紀人和經理人的區別來保護客戶的利益,規定“任何人不可以在沒有獲得勞工專員授予的牌照的情況下從事經紀人的工作。”
法律清楚的表明,相關從業人員的代理人必須先取得經紀人執照才可以去接活。
換句話說,經理人如果做經紀人的工作就是違法,藝人可以向勞工專員舉報並尋求賠償,勞工專員查實後會撤銷經理人與其藝人簽訂的所有合同,並罰沒過去一年裡的非法所得。
而且好萊塢的各大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