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也只能任命,乖乖爬上閣樓,眼巴巴看著微生拉著唐清進了房間爽快地鎖門——這場景為何似曾相識?

“可以告訴我原因了吧。”以為她忘了?怎麼可能!

唐清突然愣住,猶豫了十幾分鍾,才緩緩開口:“睡懶覺的魔方,記得吧……”

沒有人知道,就連唐白也不知道,在唐白進入霄湘選擇當作者的時候,唐清去了雷鳴,她沒有告訴任何人自己當了作者。因為作為一個理科生,她的作文從小被妹妹打擊到大,選擇當作者也只是因為周圍的人都在討論,為了不讓自己顯得格格不入,也為了滿足自己的好奇心,抱著蠻試試看的心態踏進這個圈子。

當時的魔方也是一個新人,第一本書剛剛上架。他的文風相對普通作者,留白較多偶爾懶散偶爾犀利,隨性而特立獨行的文章在雷鳴同樣並不受歡迎,可以說魔方起初過得十分艱難。

剛剛開更的唐清哪有資格加什麼作者群,只能仰望組裡責編的QQ號,還因為文章不熱而完全沒有話題。

當時的魔方臭脾氣和現在一模一樣,甚至比現在還不好相處,完全不因為名氣不大而不擺架子,當然,只有深入接觸才會發現他的驕傲,平時看他的文章、題外話和聊天內容,完全看不出是一個不好相處的犟人。

可能唐清審美不同於其他人?她第一次開啟雷鳴的網頁,首頁就在推薦著魔方剛剛上架的處女座,好奇點進去之後,簡介一下子吸引了她,內容更是叫她歡喜,於是一直默默關注這個作者。

唐清在雷鳴用的筆名是水清則無糖,在雷鳴混過幾年的老讀者可能會聽說過這個作者,和菊花一樣屬於慢慢成長的型別。這也是為什麼姨媽紅來到霄湘一作成名,不只是那本書的構思和素材好,也是唐清在雷鳴磨練了文筆的緣故。

唐清別的有點沒有,她看出自己的書不受歡迎,也明白自己不是這料子,一邊努力在網路上搜刮素材組織語言,一邊用自己所能擠出的時間更新。

她不相信天資聰穎,她只知道天道酬勤。

於是她的兩本書,只用了半年的時間就完結,也為她累積了千多名固定的收藏。這說來輕鬆,天曉得她擠出了多少吃飯、睡覺、娛樂的時間用來寫文,傾注了多少的心血,才有編輯看她勤奮,多給予一天哪怕是幾個小時的封推。

第三本書是大長篇,一路上追文的人越來越多,收藏從開始的幾百,破千,破五千,最後定格在接近一萬,上下浮動。

在一個小高潮結束,她起了一個新章,推薦了她心心念許久的魔方君的書。那時候魔方已經是雷鳴的一朵奇葩了,其實她的推薦完全是多餘的,多數人都知道魔方這個作者,只是不願意去嘗試他的文風罷了。

儘管如此,她依舊傻而執拗地推薦了。

說來也巧,魔方那天請了月假,樂得清閒,就去逛雷鳴,逛到了水清則無糖的大長篇,看到了她的推薦,心血來潮地留了言。

唐清隔天自然是按照慣例看完了所有的留言,看見魔方的ID時她激動地差點跳到椅子上,從小到大好像就沒有這麼激動過,像是和影帝合影的小小影迷那樣,不能自已。

她眼尖地發現收藏又漲了不少,抱著一絲絲期盼點開魔方的文,竟然看見了自己的書的推薦!

魔方給她的留言很簡單,只有幾個字:支援你!——魔方君。

但就是為了回覆這幾個字,因為每次都擬好大綱所以從不卡文的她,刪刪減減又增添,足足用了一個小時寫好,才按下回復鍵。

回覆的內容由簡入繁由繁入簡,也很簡單:竟然被注意到了,真高興!魔方君,我很喜歡你的文章!

☆、Chapter。65 只知道天道酬勤

留言這東西,有了一次,就有第二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