惱。最要命的就是那兩個傢伙把他帶回警局後,就把他一個人扔在這裡,審也不審,記錄也不做。

這是做什麼?

平常聽說過一些審問手段的張學兵隱隱覺得這是他們的一種策略,先關著自己,手機收了,也不與他說話,就是想讓他疑神疑鬼,最後自己心裡崩潰,接著就是不打自招了吧?

他開始想自己的下場:槍斃,無期,二十年?

他很清楚,他那五百多萬,更多是受賄所得,至於貪汙公款,只有二三十萬。心裡有鬼的人一向心虛,自從走上了這條撈錢之旅後,張學兵就從沒放鬆過對法律的學習,特別是對於貪汙、受賄的關注。

對於貪汙罪,法律規定數額在十萬以上,情節嚴重的可以處於死刑。但是對於這一點,張學兵並不是很害怕,因為現在很多貪汙上千萬的,也都可以不死,何況他只是區區二三十萬而已!

也就是說,如果很不幸,他至多也就判個十多年,“表現”得好,提前出來也不是不行。他曾經聽說過,有個傢伙被判了二十多年,但是一兩年後就有人看到他在外面大搖大擺地逛街了!

張學兵開始有了僥倖心理,心裡告誡自己不要嚇唬自己,如果他運氣好,可以把貪汙罪名去掉,只承認個受賄罪,按照法律規定,撐死也就五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再者,如果運氣再好,死不承認這些罪名,讓檢察院找不出貪汙受賄的證據來,那麼,他們只多能以“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起訴自己,那就只能是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了。

“哈哈,對,打死也不說!”張學兵難看的臉終於有了一絲笑容,堅定了主意,他可不願意在牢房裡過一輩子,“中國的法律,我實在是愛死你了。嘖嘖,如果前些時候那幫鬧著要取消死刑的傢伙能夠成功,那該有多好呀,我們這些人還不拼了老命去貪,享受完,也不會死,多好!可惜……”

他在感慨怎麼腦殘的人不多一些,很明顯,那些以什麼人權來做藉口的傢伙叫囂著要取消死刑,否則就是不與國際接軌,肯定是一些別有用心的人這樣操作的。奈何人代大會沒有透過這些議題,否則就是他們這些人的福音了。

就在張學兵一邊感慨一邊忍受著寂靜煎熬的時候,鐵門“吱”的一聲開了。

一束明亮的光線籠罩在他身上,長時間處於幽暗環境的他不得不半迷著眼,眼睛一陣刺疼。待得門關回去後,他才睜開眼,看到三個人已經坐在他前面的椅子上了。隔著一張桌子,應該是來審問他的。

三個人之中,張學兵已經認識兩個,一個是檢察院的李處長,一個是公安局的蔣宏;另一個是年輕警服人員,拿著紙筆,應該是記錄的文書人員。

三人雖然嚴肅冷靜,不過張學兵一邊安慰自己一邊給自己打氣:“不要怕他們,打死也不說就是了。”

“張學兵,我們現在要對你做一些問話,請你配合。”蔣宏作為一個審問犯人多年的刑警,由他出面,再適合不過了。

張學兵瞥了他們一眼,卻是不說話。

蔣宏又說:“張學兵,你沉默也沒有用,我們只是例行問話罷了,你貪汙受賄的證據,都掌握在我們手上了,你抵賴或者不說話,都沒有用。”

張學兵這次驚了一下,都有證據了,那他那個“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豈不是白想念了?當然,他也懷疑蔣宏是在套他的話,其實他們並沒有什麼證據。

李處長冷冷看了張學兵一眼,說:“張學兵,你一定奇怪我們檢察院為什麼會和公安局來審你一個貪汙犯吧?按道理,這不是紀委該做的事麼?呵呵,其實我們也很奇怪,不過我們可以老實地和你說,市裡紀委處也知道了你的事,我們是受他們委託逮捕你、審問你!”

“不可能!”張學兵再也不能保持沉默,發瘋似地吼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