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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以此為一個接受框架,當尼采一旦進入胡適的視野,就只能成為一個批判的物件。在尼采那裡,胡適看到了什麼?
“人生之目的不獨在於生存,而在於得權力(The Will to Power)
而超人。人類之目的在於造成一種超人社會(Superrnam)。超人者,
強人也。其弱者皆在淘汰之列,殲除之,摧夷之,毋使有噍類。世
界者,強有力者之世界也。今之所謂道德,法律,慈悲,和平,皆
所以捍衛弱者,不令為強者所摧夷,皆人道之大賊也。耶穌教以慈
愛為本,力衛弱者,以與強者為敵,故耶教乃人類之大患。耶教一
日不去,此超人社會一日不可得也。慈悲也,法律也,耶教也,道
德也,皆弱無力者之護符也,皆奴隸之道德也,皆人道之蟊賊也,
皆當斬除淨盡者也。”
胡適的眼光很準,一段話,便拎出了尼采思想的要害,而他自己的議論是:
“自尼采之說出,而世界乃有無道德之倫理學說。尼氏為近代文豪,其筆力雄健無敵。以無敵之筆鋒,發駭世之危言,宜其傾倒一世,——然其遺毒乃不勝言矣。文人之筆可畏也!”(同上)卑斯麥
“宜傾倒一世”,沒有傾倒當年在美國的胡適,但卻傾倒了當年在日本的魯迅。胡適眼裡的“遺毒”恰恰是魯迅眼中的“華彩”。1907年,魯迅在日本作《文化偏至論》,整個論述基本籠罩在尼采的思想中(亦兼有斯蒂納的無政府主義等):
“若夫尼佉(即尼采,筆者注),斯個人主義之至雄桀者矣,希望所
寄,惟在大士天才;而以愚民為本位,則惡之不殊蛇蠍。意蓋謂治
任多數,則社會元氣,一旦可隳,不若用庸眾為犧牲,以冀一二天
才之出世,遞天才出而社會之活動亦以萌,即所謂超人之說,嘗震
驚歐洲之思想界也者。由是觀之,彼之謳歌眾數,奉若神明者,蓋
僅見光明之一端,他未遍知……。故是非不可公於眾,公之則果不
誠;政事不可公於眾,公之則治不郅。惟超人出,世乃太平。……
夫一導眾從,智愚之別即在斯。與其抑英哲以就凡庸,曷若置眾人
而希英哲?”
這是尼采思想在魯迅那裡的脊續。
就尼采的思想譜系,雖然有“自由”,但那只是超人的自由,眾庶是談不上的。而“平等”和由平等推演而出的“民主”,尼采根本是反感的。同樣,作為他律的“法律”和作為自律的“道德”,尼采一概視為“捍衛弱者”的敝屣。人道一詞,也只是超人才為人,眾庶則為奴,它原本就不是為他們準備的。那麼,當這些維繫現代社會的基本詞彙給濾去之後,剩下的是什麼呢?“強權”“權力意志”和“超人”。由這樣一些詞彙構成的社會理論,能否達成一個自由、民主、平等、法治的社會呢?不,尼采的社會將是赤裸裸的弱肉強食,赤裸裸的你死我活,赤裸裸的強權公理,赤裸裸的社會達爾文主義。
1907年時,魯迅26歲,他是如此醉心尼采的理論。1914年時,胡適23歲,雖然比魯迅年輕,卻一眼就穿透了尼采。兩人的眼力何等不同,而這不同關鍵在於:人在美國的胡適有一個自由主義的參照,因而先在地獲得了抵制尼采“遺毒”的免疫力;而人在日本的魯迅正碰上日本流行著的超人哲學和無政府主義,特別是尼采思想包裹著一層詩化的外衣,因此,年輕的魯迅對這美麗的毒藥一飲而盡,也就不足為奇。地緣不同,直接導致了胡適和魯迅在思想底色上的兩樣。設若將胡魯對調,就憑那一代年輕人在思想上的嗷嗷待哺,胡適(在日本)遭遇尼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