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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常人應該如何,他就不知道了。所以朕擬於‘孝’字下再加一個“弟’宇,使百姓知道,對於父母固然要孝,就使對於常人中年紀比我長的,亦要恭敬。那麼不但家庭安寧,就是社會上亦不會紛擾。”
大家聽了,都以為然。於是就透過教育宗旨:是“孝”、“弟”二字。帝舜又道:“第二項,是教育的科目。這種科目,包括知識、技能和做人之道三種,均在其內。怎樣定法呢?”
秩宗伯夷道:“依臣意見,禮是立身之本,當然是一科,不可不學的。”大司稷道:“我國以農立國,農不可不學,當然亦是一科。”伯益道:“依臣看來,草木鳥獸與人的關係很切,用處亦最大。博物的人,古稱為君子,當然要算一科。”共工倕道:“古之聖人,制器用以便民,利浦萬世。就使是自己不能夠發明,尋常日用的物件自己能做,亦很便利。臣想起來,當然亦要列一科。”樂正夔道:“聲音之道與政治相通,而且可以變化人的氣質,功效甚大。臣的意思,音樂亦應該列作一科。”
帝舜道:“汝等之言,皆甚有理,可按照童蒙的年齡和程度之淺深編制教科書等,以便誦讀、學習。但朕還有一種見解,書本上的教育是形式,不是精神。形式上的效用淺,精神上的效用深。怎樣叫精神上的效用呢?師長做一個榜樣,弟於從而效之,才叫作學。那麼教育之精神全在乎師長了。師長的學問才識、尤其是道德人品的確項項可以做弟子的模範,那麼弟子觀之而感化,無形之中,收效自然甚大。否則學問才識不足,甚至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於正,那麼書本上的教育尚且弄不明白,何以使弟子率教呢?所以朕的意思:興學之後,擇師是第一要事。擇到良師之後,一切接待師長的典禮要非常降重,然後師尊,師尊然後道重。即使一時選擇未精,誤延不良之師,但對於他亦只可婉言微諷,使他自去,萬萬不可加之以處分,或撤換等字樣。因為學中之師是國家或官吏所延請的。國家和官吏既然延請到不良師,誤人子弟,那麼國家和官吏先應該自己引咎,處分自己,豈可將所延不良之師處分撤換,顯示自己的威風,就此了事?要知道世界上的事都是一種偶像,大家說要尊敬,就尊敬;大家說不要尊敬,就立刻可以不尊敬。師長是教弟子的,要使弟子尊敬的。弟子能夠尊敬師長,才肯聽他的訓誨,學他的榜樣。假使師長可以處分,可以撤換,那麼弟子對師長就有輕視之心了。雖則那不良之師長的確可以處分,的確應該撤換,但是一筆寫不出兩個‘師’字。此也是師,彼也是師。師之尊嚴既然動搖,教育之根本就有大半失敗。尤有一種弊習萬不可犯,有些知識淺薄的人,看見桀驁不馴的子弟在那裡攻擊師長,他不責子弟之桀驁,而反責師長之無能,甚且助子弟去驅逐師長,這個真是怪現狀。果然如此,以後這個學中除非不再延師;假使延師,有氣節的哪個肯來?來的一定是為衣食問題而來的師長,其中並非沒有學問才識兼全的人,亦並非沒有熱心教授的人。但是他既以自己的衣食為前提,那麼有些地方就不能不圓通,不能不敷衍,不能不遷就,決不敢再抗顏而為師了。既然有一個被驅逐的覆轍在前,深恐怕再惹起弟子之反抗,兜頭一想,何苦來?徹底一想,何苦來?幾個何苦來一想,立刻變成好好先生。那種教育,還有價值嗎?所以朕的意思:要講教育,必須要講精神上之教育,要尊師,要嚴師,才可以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