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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這樣的環境下,誰也不想費心去記住第二天就可能永遠見不到的人的名字。
遠處又傳來幾聲野狗的吠叫聲。我和他對視了一眼,他幾乎像我一樣思維敏銳,我們抬起野狗的屍體,飛快的朝人跡罕至的地方飛奔。滂沱的大雨掩蓋了我們的足跡和血腥氣味,最終我們安全的抵達一處倒塌的屋舍裡。
屋裡幾乎沒有一處乾燥的地方,我們有了野狗肉,但根本不敢生火,因為火光和肉味會招來殺機。可我已經餓的不行了,根本管不了那麼許多。那個男孩跟我一樣,在我竭盡全力生火的時候,他找遍了整個房屋,最終找到了一塊生鏽的鐵片,他就著雨水在石頭上磨出鋒刃,熟練的手法絕對不在我之下。
我開始擔心我能不能活下去,但不管怎麼樣,死之前我一定要吃到東西。
磨好鐵片後,他提著鐵片走到我的面前,我瞪著他,就像他瞪著我一樣。我的手按在木棍上,那根木棍藏在塵土之中,表面上根本就看不出來,只要他朝我撲來,我一定會讓他痛不欲生。
他蹲了下來,用鐵片砍開野狗的胸腹。血水隨著鐵片飛濺,濺在他稚嫩的臉上,也濺在我稚嫩的臉上。他丟下鐵片,用手挖出野狗的心臟,然後捧到我的面前。
我窒息了,眼淚在我的眼眶中打晃。我明白是我先救了他,我也明白我可以拼命搶走整隻野狗,他對我的報答是完全順理成章的,但不知道為什麼,我對他的這個動作充滿了感激之情。我把手從木棍上移開,甩掉不爭氣的眼淚,接過血淋淋的心臟,狠狠的咬了下去。
血水溢滿了我的口腔,我幾乎要嗆出聲來,但我不想浪費任何一點食物,我使勁的咀嚼,使勁的咀嚼……
那個男孩繼續撕開野狗的胸腹,找到它的肝臟,跟我一樣狼吞虎嚥起來。
從年齡上講,我們僅僅只是孩子,但如果你親臨現場,看我們跪在野狗屍體前滿嘴鮮血的啃噬著它的內臟,你一定會以為我們只是長得跟人很像的野獸或者鬼魅。沒錯,為了生存,我們不得不化身為鬼魅。在沒辦法生火的前提上,動物的內臟是可以生吃食用的,裡面含有豐富的氨基酸脂肪酸以及熱量,這些都是我們所需求的。
我們經受過最嚴格的訓練,知道哪些部位可以吃,哪些部位要謹慎,哪些部位不能吃。但實際上,當餓了整整三天,嘴裡充滿血腥味的時候,所有的理論全都拋諸腦後了,我們不停的吃,不停的嘔吐,然後繼續不停的吃。
那天晚上,我睡的很好。胃裡滿滿的,即使被那個男孩殺掉我也不在乎了。
第二天我醒來的時候,男孩已經不見了,因為他知道為了爭奪狗肉我們最終會刀兵相見。他只拿走了一半的肉,給我留下了一塊脊骨,一隻前腿,一隻後腿,還有些碎肉。只要在它們腐爛變質之前烤成肉乾,省著吃的話,我能活至少一個星期甚至更久,我只需注意點火烤肉的時候不要引起別人的注意就行。
可問題是,我不能坐吃一個星期,我要在這裡生存三個月。我必須藏起我的肉乾,繼續尋找新的食物來源。
於是,我休整了一天,開始沿著貧民窟與小城鎮的邊緣尋找可能的食物。
在這個落後的非洲國家裡,小城鎮的居民生活的原本就很艱難,我在城鎮的邊緣晃悠了兩天,見到的只是衣衫襤褸的行人,以及膘肥體壯但荷槍實彈的武裝士兵。他們倒是有酒有肉,但他們也有槍,沒有法律的約束,他們殺人就跟捏死一隻蟲子一樣毫無猶豫。
我被迫回到了貧民窟,飢餓讓我的胃打結,我明明還藏有肉乾,但我下決定每天只吃一點點。所以到第七天的時候,我的肉乾還剩下一大半。我餓的頭昏眼花,走路發飄,但我仍堅持著,我知道再節省也吃不了三個月,但我相信只要活著就會有新的機會。
那段時間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