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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房子裡的人從來沒有離開過租住房的二樓,每天夜裡,屋裡的燈亮到凌晨一點多鐘,據此判斷,屋子裡的人可能夜夜都是凌晨一點多才睡覺……
什麼樣的人來到福安,躲藏這麼深,不敢出來,不敢露面,小心詭秘?
什麼樣的人會如此的深藏不露?
起碼是〃大哥〃級!
屋外的人隔著一盞燈,偵查員林峰曾站在暗夜中,想象著這個不曾謀過面的對手現在是什麼樣子了!
二層樓的陽臺上,掛著一個長長的隔簾,燈關閉的時候,他們偶爾從窺視中看見一個寬大的身影穿簾而過……陽臺的一角,是這層樓屋的衛生間。其實,每一個守候久了的偵查員都想那個身影能將簾布揭開,也好讓他們一睹那人的廬山真面目……
然而,無論是白天守候還是夜裡守候的偵查員,心裡都存著一份莫明的緊張,以他們日復一日夜復一夜對樓屋裡的可疑男子的感覺和判斷,他們從最初只有百分之五十的把握最後升至百分之九十的把握的確認度,而他們還有一個感知,那就是再不動手,劉招華這條大魚可能就會再次溜走了……
傅是傑曾想找來房東的女兒帶個女偵查員假說是回房子找東西進到裡邊去實地看看;或是派偵查員以警方慣常使用的各種手法比如例行的消防檢查;或是扮成想租房子的人敲門進去……但是,想來這些偵查手法都太冒險,作為劉招華這麼狡猾的人,有一點點風聲都可能把他驚跑了……所以,這一切也只停留在想象裡而不敢真的去做……
林峰已經在暗夜裡獨守劉招華很久了,廣東的同行曾給他打電話開玩笑地說,看來,劉招華肯定是要被你們抓到了,林峰也開玩笑地回說,抓不到劉招華,若他劉招華活著,我就不活著了……
算來,裡邊兩個可疑男子已經租住了將近一個月了,他們都擔心再不動手,戰機便稍縱即逝……
要求早點實施抓捕行動的建議和呼聲由最前沿一遍又一遍傳遞給總隊領導……
傅是傑總隊長和李宏建付總隊多次秘密赴福安實地瞭解情況,並跟廳領導及時彙報案件程序,廳領導對實施抓捕是慎之又慎的。因為即不知房裡的人到底是不是劉招華,也不知房裡是不是有坑道,更不知對手隨身是否帶有槍支……
另外,傅是傑也是理解領導的另一層高瞻考慮的,比如,也不能排除街尾27號正是劉招華布給警方的一個餌,他製造了一場假象,找兩個人裝份成他和他的馬仔住進那房子,而他秘密地住進了另一處,倘若動手衝擊了這房子,就可能永遠地打草驚蛇,劉招華要是再度逃離,警方再想將其納進視線便又是難上加難了,最起碼是不知要再費怎樣的周折……所以廳領導主張一定要穩,一定要有絕對的把握才可以實施抓捕計劃……
又經一段時間的秘密偵查,以及對各種資訊的排查、分析、判斷,福建省公安廳領導果斷決策於2005年3月5日凌晨實施〃啄木〃行動……
傅總隊長解釋為什麼要把抓捕劉招華的行動叫做〃啄木〃行動,主要是因為劉招華的所有化名都離不開〃木〃字,如李森青、李青森、劉森、劉林楊、劉林權、陳桂森等,劉招華或許迷信有〃木〃就能保平安,警方就是要啄其〃木〃,治其罪。另一層也是借啄木鳥的啄害蟲之本領,誓將啄掉劉招華這個制〃冰〃的害人蟲……此也可見福建警方抓捕劉招華的信心和決心。
不能把劉招華打死了!一定要抓活的!(1)
3月5日凌時30分,9輛載著武警官兵和公安民警的抓捕小分隊從福州出發,3個小時後到達福安,與先遣小分隊的林峰、阿光,以及寧德市公安局技偵的幾名年輕的偵查員匯合集結在一隱蔽處……
之所以選擇凌晨動手,是因為福安當地人喜歡過夜生活,大排檔散得都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