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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如一紙空文,各種名目的稽查隊、巡緝隊、偵察隊非但沒減少,反而越來越多,擾民、害民之事頻繁發生。各種投訴不斷湧進大元帥府。甚至在孫的眼皮底下,這類現象也毫不收斂。
如1923年底,孫中山剛下令所有軍隊移駐廣州市郊外,不得佔住民居。不久,大批軍隊就以籌款名義,從東江戰場湧入廣州,大北、南岸一帶的民居多被佔據,滋生不少糾紛。1924年8月,駐廣州的滇、湘、桂軍總司令部宣佈成立‘滇湘桂戰時軍需處‘。該機構一成立,便不顧大元帥府的禁令,宣佈對劇院、渡船、汽車、冥錢、棒香等徵收一系列新稅。
由於整治不法軍人的效果微乎其微,1924年2月14日,孫中山在各軍政要人的會議上不禁憤憤地說:“迭次戰事,滇軍肆意索餉,致我羅掘俱窮,復賣公產,弄到民沸騰,集矢於我。”
在這裡,孫逸仙的確也有些冤屈,楊希閔和劉震寰這些軍閥以及下層軍官士兵乾的壞事,屎盆子全都扣到了大元帥府頭上。實際上北伐資金從這裡得到的實惠,連五分之一都沒有。可御下不嚴以及治軍無方,卻是實實在在的。
孫逸仙這人道德上姑且不去說,政治立場倒也值得稱道,可這治理地方,**黨實在是狗屎一坨。就算是日後的姜瑞元當政,在處理經濟的問題上,也重複著這樣的老路。至於更後面的紅門,好吧,那時候不存在經濟一說了。
時至1924年8、9月間,促使孫下決心再次北伐,由經濟危機引致的社會矛盾激化是一很重要的原因。他一度對廣東**根據地失去信心並打算放棄廣東,希望透過北伐,為**另闢一新天地。他在寫給姜瑞元的信中就曾說:“廣東一地,現陷於可致吾人於死之因有三,即:英國之壓迫﹔東江敵人之反攻﹔客軍(指入粵的滇、桂聯軍)貪橫,造出種種罪孽。”
有此三死因,則此地不能一刻再居,將廣州還給廣州人民、建立自治政府、取消所有新增加的捐稅。這當中包含了他對廣東人民的許多內疚和無奈。
說句公道話,孫逸仙出身香山,力行**,未必就沒有救國救民的宏大理想。野心自然也有,不擇手段也是性格使然,可說他一心一意禍害民眾,卻也未必。更多的卻是時局的無奈,英雄之於世,難免有些疏漏。
可太多的英雄被神化,產生的歷史崇拜,卻會成為阻礙思想前進的心魔。評價某一個人,應該就事論事,而後論人。論人而不論事,論事而不論人,皆有失偏頗。
從人性的角度來看,孫逸仙這人有野心有決斷,想成為**者是肯定的。但想要拯救中國的志願,卻也未必虛假。他最大的問題,還出在行事不擇手段上面。
這些權宜之計並非不可,但到了後來,無論**黨還是中國紅門,全都把手段當做了目的,而原本的目的卻成了遙不可及的幻想。人民自主的的權力太過虛幻,無約束之自由的危害性也的確很惡劣。
可在法治建設上吞吞吐吐含糊其辭,最讓人難以忍耐。從北洋軍閥政府開始,為何中國的**屢禁不止?是道德的原因,還是不民主無約束?根源就出在這人治的國家體系上。一把手說了算的政治制度,必然導致**。
當領導決定了下屬的升職和官路,下面的人便只能投其所好,費盡心思獲得上級的賞識。賄賂和**自然而然就來了,這是制度的原因,是人治讓貪官得以橫行,清官卻無能為力。或許在體系剛剛建立之時,領導者還不至於腐朽,尚且能夠制止這種行為。
可這有何意義?
朱元璋用嚴刑苛法殺了數不盡的貪官,可大明朝的官員貪汙情況仍舊是世界之最。至於建奴和蒙古這兩個政權,他們的已經不是貪汙問題,而是殘忍的血腥掠奪。
孫逸仙提出的“驅除韃虜,復我中華”之口號,後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