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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的一個人,上次他倆在水房還槓上過一回。這回看他出醜,蔣戶柏想起他那條小巧的內褲,意味不明的笑了起來。
這笑容落在高歡歌眼裡那簡直就是一把利劍刺在了心裡,惱羞成怒的瞪著蔣戶柏,恨不得掐死他算了。蔣戶柏有些意外,這孩子不是得什麼癔症了吧,看他的眼神就跟要吃人一樣,除開上次在水房,他不記得什麼時候得罪過著個人。
師太對高歡歌先前點名時候的不回答,到現在站起來卻無視她只盯著前面一個男生看的行為感到很惱火,憤憤的丟了一句:“高歡歌是吧,我記得了。”
作者有話要說:
☆、高歡歌平生最怕三件事
第三章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
高歡歌是一個小心眼的有點文藝又有點二逼的青年。
要說為什麼會形成這個性格呢,想必大家也清楚,自然是高某人從小就孤僻自卑而養成的。當然,人不犯我的時候,高歡歌也不會花什麼心思去搭理別人,他巴不得遠離人群隱居世外,但當有人犯他的時候,小心眼的本質就會暴露無遺,尤其是在遇到像蔣戶柏這麼拉仇恨的發光體時。
高歡歌平生最怕有三件事:一是怕洗澡的時候被人衝進來看見,二是上廁所被人看見,三是體檢被人看見。
高中畢業填志願的時候有過一次相當正規的全身體檢,那是高歡歌第一次在除父母以外的人面前剝得光溜溜,雖然還剩了一條秀氣的小內內。十七八歲的正常男孩子早就穿上拳擊內褲了,可是高歡歌下面卻平坦得跟女孩子有的一比。
當時他揪著褲子縮在門邊,死活脫不下去,滿臉委屈又畏懼的看著雙眼冒著寒光的醫生。直到現在高歡歌還記得那醫生霸氣側漏,一臉嫌棄的表情。醫生大人淡定的說了一句:“我對男人沒興趣。”接著就以迅雷不及掩耳響叮噹之勢,扒掉了高歡歌的長褲,然後迅速的檢查了雙腿上有沒有傷痕和胎記,在紙上草草寫了兩筆,就不耐煩的叫下一個。
那件事情在高歡歌脆弱的心靈裡留下了深深的陰影,他極強的自尊心被狠狠的傷害了,簡直是奇恥大辱。自此以後,他看見白大褂都能抖上三抖。
所以當高歡歌聽到後天要體檢的訊息後,登時臉就白了,TMD要人命的事情又要發生了。但是天無絕人之路,高歡歌早已有了對策,前兩回是拜託同鄉的學長應付的,但是學長已經畢業了,於是高歡歌只能雙手合十一臉諂媚的對上鋪的趙學龍討好道:“學龍哥~~”
趙學龍身上雞皮疙瘩一抖,見鬼似的把腦袋從被窩裡伸出來,“歡歡,你腦門被夾了嗎?”
高歡歌忍著怒氣,硬邦邦的說:“後天體檢,你幫我去下唄。”趙學龍是中文系的,和他們化學系不是同一個時間體檢,剛好能幫上忙。
趙學龍用睡過頭的腫泡的雙眼狐疑的看了他好幾眼,才皺著眉頭說:“高歡歌,你真不是女扮男裝的?”
“女扮男裝你大爺,勞資有喉結的!”高歡歌憤憤的仰著脖子給趙學龍看。趙學龍“嘖嘖”兩聲,嘆息道:“歡歡,沒想到你欺騙了我那麼久,這麼白嫩一定是女孩子,能讓哥摸摸你下面嗎?”
高歡歌氣得惱羞成怒,直接掀了趙學龍的被子,冷得他直接縮成了一團,抽了一口冷氣罵咧道:“高歡歌你大爺的!”
“去不去?”高歡歌又把被子大力一扇,冷得趙學龍哇哇大叫。高歡歌掐著他的脖子說:“一句話,去不去?!”
趙學龍翻著白眼呼哧了幾聲,連忙答道:“去,去……媽的,快鬆手……”
高歡歌得到了滿意的答案,摸摸趙學龍的鳥窩頭:“乖……我現在就給龍龍買午飯。”
趙學龍趕緊把自己裹進被子裡,連打了兩個噴嚏,憤憤的安慰自己:“好男不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