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事,李紫菀卻說,她並沒有去赴宴,更沒有去過那個別院,至於手帕,是鹿澤元之前糾纏她,她不小心遺落,被鹿澤元撿起,李紫菀見對方居然拿起放在口鼻處聞,因為嫌他噁心,所以棄之。

誰能想到,這個居然成了鐵證,而且她的說法,明顯無人相信,畢竟,只是一面之詞。

這麼一來,整個案情似乎就是順理成章。

李紫菀前來兗州觀海城,鹿澤元經常去騷擾,跟隨,所以李紫菀不勝其煩,生出殺心,在赴宴的時候,用千穴針法,以淬毒的針,刺入鹿澤元腦部,致其死亡。

這便是卷宗上所描述的案情。

時間,是發生在昨晚。

瞭解了這些,楚弦手指輕輕敲打書案,沉思不語。

已經坐在旁邊的府令郝清廉道:「楚大人,這就是經過,你看,時間上,李紫菀無法證明她沒去別院,而另一邊,有護衛做人證,證明她去了,所以她可能是撒謊,再加上其他的證據,還有因為厭惡鹿澤元騷擾而產生的殺人動機,這一切,都是順理成章,所以之前堂審,已經是認定李紫菀就是殺人真兇。」

這話郝清廉必須說,畢竟這就是之前的結果,他也是在告訴和提醒楚弦,這件事,就是事實,還是別節外生枝,給自己惹麻煩。

現在在他看來,這案子,根本不可能有其他結果。

郝清廉說完,下面的何鏡堂忍不住道:「郝大人說的沒錯,以我參與的上千次堂審的經驗來看,這案子鐵證如山,所以在下很是納悶,不知楚大人你為何阻攔,還是說,楚大人是有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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