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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美元和79億美元。
臺灣席捲全國資一島,以運臺黃金為臺幣準備金穩定幣值,以人均165美元的美國無償經援、遷臺工廠和沒收的日企為支援才完成了土改,如果以大陸數十倍於小島的規模,國府有這個能力?
更何況,臺灣的土地改革絕非某些人所想象的“和平”,所謂的“公平價”僅為耕地2我復仇你邊兒待著去最新章節。5倍年產量(土改之前5年的純收益),而且其中7成是土地債券(年利率為4,在10年內分20期償清本息),3成是公營企業的股票,一分錢現金也沒有!
如果你有一間年收租金2萬元的門面,國家宣佈用3萬元的聯想公司股票交換,外加每年付8000多元,共付10年結清,你願意嗎?
斷人財路猶如殺人父母,如果蔣介石在大陸時和臺灣一樣搞土改,上午頒令,肯定下午就去見孫中山彙報他的《耕者有其田法》了。
1928到1929年張靜江在浙江省僅僅推行“二五減租”剛提到“贖買、土改”,就導致大量國民黨基層黨員被地方士紳武裝槍殺,黨部被搗毀,土改專員被刺殺甚至武裝叛亂,以其老蔣欽賜的“革命導師”身份也只好悻悻作罷。不要告訴我臺灣地主比浙江地主覺悟高,更熱愛民國政府。
幸好臺灣人民剛經過“二二八”的洗禮,幸好是由六十萬果軍看守著不到千萬的“國民”,最關鍵是,幸好果軍軍官和國府官員都沒了土地,而且他們還有槍,刮民黨的節操嘛,你懂的。
所以,陳誠下令:對反抗“三七五減租”的地主,即抓送警備司令部以軍法審判。他在臺中視察“三七五減租”情況時,曾公開宣稱:“搞‘三七五減租’,我相信困難是有的。但誰要反對就來跟我講,調皮搗蛋不要臉皮的人也許有,但是我相信,不要命的人總不會有。”
是不是很人性化?是不是很高大上?這些話可比土鱉土改那些人有水平得多了。
“三七五減租”就已是“調皮搗蛋不要臉皮”,到1953年1月《耕者有其田法》執行時,要財“不要命的人”就更多了,只不過他們“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呼聲都淹沒在了1949到1956年最為血腥的槍聲之中,在當時和後世被國府以“共諜”等各色名目掩蓋了,成就了臺灣土改“和平的圓滿收官”的神話。
一群地主,在家被果黨強行剝奪土地之後,又到異以“***”的名義,把另一群地主的土地強行剝奪了,這算一種黑色幽默嗎?
據說,現在臺灣的綠營,有很多就是那時候地主後代,難怪他們如此恨果黨。
臺灣的土改,成功確實是成功,“和平”卻未必騷年你攤上大事了最新章節!而從它的成功基礎來看,它這個“典範”恐怕全世界也沒有誰有條件學習吧reads;。
以上所述,是中國兩岸兩黨土改的情況。那麼,中國是否是特例呢世界上的其他國家,是否有所不同呢
答案是,沒有不同。所有殖民時代終結後的後進國家,或稱後發國家,在進行工業化的初期,都進行了大規模的土改,併產生了幾乎相同的社會效果。
以下,舉幾個較有名的例證,僅供參考:
1924年,在凱末爾當選首任土耳其共和國總統後的僅一年後,凱末爾領導新的政權班底,進行了土耳其歷史上第一次、也是規模最大的土改。
儘管凱末爾在**戰爭勝利後,迅速拋棄了曾經的支持者蘇聯,並大力抨擊蘇聯的“激進主義”,但在土改的問題上,凱末爾與列寧幾乎完全一致。
凱末爾以“教產歸功、神產均分”為口號,強徵了全國境內79的耕地,判處超過13萬大土地所有者死刑,同時判處37萬地主親屬進行“無限期強制勞動”。這其中,69的人,在以後三年內過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