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之章下河後,宋之文冥冥之中感受到了血緣之力的牽引。

他順著血緣之力找到宋之章,認出此人是自己的小堂弟,儘管他死時,堂弟只有十二歲。

他觀宋之章雙肩魂火很弱,運勢正處於低迷之際,他或許可以附身在堂弟身上。

他嘗試喚了宋之章的名字,宋之章應聲了,他輕而易舉附上了堂弟的身。

終於等到復仇的機會了!

宋之章沒想到宋之文竟然是被吳氏害死的,他哽咽道:“你失蹤的前五六年,我們都沒有放棄過打聽你的訊息,卻一直杳無音信,原來你已經亡故了,沉於河中。”

“大伯母因為你的失蹤,幾乎要哭瞎了雙眼。”

“我不孝,對不起我爹和我娘。”

\"大哥,你想怎麼做?以我的名義去官府報案,狀告吳氏?\"宋之章試探問道。

宋之文眼神暗了起來:“時隔十八年,怎麼可能找到證據,證明她謀害了我,我要親手殺了她和她的姦夫,為自己報仇。”

宋之文若真是被吳氏謀害,宋之章也想替他申冤報仇。

但宋之文要用他的身體殺人,在世人眼裡,罪犯是他啊!

“大哥,你確定是吳氏殺了你嗎?要不我們先找找證據?”宋之章勸解道。

\"除了她,還有誰?那晚我喝了一碗湯便失去了意識。\"

宋之文心中積怨已久,困在河底十八年,好不容易上岸,怎麼可能聽得進勸。

況且他附身宋之章的時間最多隻有五日,沒有時間等官府查案。

“我知道你在擔心什麼,擔心我用你的身體殺人,讓你背上罪名。”宋之文穿好衣服,開啟房門道,“你放心,我會盡量做得隱秘一些,不會露出馬腳,讓別人懷疑到你身上,畢竟你是我的親人。”

在河底多年不見陽光,宋之文覺得太陽有些刺眼,下意識抬起手擋在眼睛前面。

他透過手指縫隙看陽光,能重返人間,真好啊!

他問宋之章:“我爹我娘葬在哪裡?我想去祭拜他們。”

“我帶你去。”宋之章飄到了門外。

“原來魂魄不懼怕陽光,看起書上說鬼怪怕陽光是瞎說的。”宋之章在陽光底下並未有任何不適感。

“你是生魂,不是鬼魂,自是不怕陽光。”宋之文瞥了一眼宋之章。

“我以為你佔用我的身體,我已經死了呢。”

“我只不過借用你身體幾天,會把身體還給你的。”宋之文聽出宋之章的言外之意,直言道。

他這個堂弟從小說話有些拐彎抹角,分明很想問他會不會一直霸佔他的身體,他能不能回到自己的身體裡,偏不直接問出來。

宋之章放下心來,道:“家裡還有清明節剩下的紙錢香燭。”

宋之文在屋裡逛了一圈,見家中只有他一人,沒有其他人生活的痕跡,問道:“家中怎麼只有你一人?叔叔,嬸嬸呢?你還未成親嗎?”

“我爹和我娘在京城,我自是成了親,我之前在京城做官,因得罪了上峰,遭受排擠,去年辭了官,心中苦悶不已,年初藉著清明返鄉掃墓的理由,一個人回來老家,在這裡躲幾個月清閒。”

“你從小讀書好,村裡人都誇你是文曲星下凡,確實有出息,當了官,但性子卻是半點沒改,和小時候一樣執拗清正。”

聽聞宋之章在京城做過官,他頗為自豪,覺得堂弟光耀了他們家族的門楣。

宋之文拎著籃子出了門,路上陸陸續續遇到歸家的農戶,認得宋之章的,紛紛和他打招呼。

宋之文均微笑回應,每個人他還記得,都是兒時一起長大的夥伴,但他們都老了。

帶路的宋之章很是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