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生魂離體(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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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伯、大伯母夫妻二人心善,允了吳氏改嫁,還另外給了吳氏一副嫁妝。
“我爹是宋平,生於癸亥年九月初八,他有個親兄弟,名叫宋陽,小他五歲,生於戊辰年臘月二十二。”宋之文說道。
名字和出生年月日都是對的,宋之章方相信附在他身體的人是宋之文。
“大哥,這是怎麼回事,你不是失蹤了嗎?”宋之章問道。
因宋之章只有一個長姐和一個小妹,故自小稱宋之文為大哥。
“今年是哪一年?我爹和我娘,如今可還尚在?”
宋之文沒有回答宋之章的問題,問起了自己父母的情況。
“今年是貞慶十八年,距離你失蹤已過了十八年,大伯和大伯母二人先後在貞慶十五年和貞慶十六年去世,二哥在大伯母去世後舉家搬到了外省。”
宋之文還有一兄弟宋之武,比他小三歲,比宋之章大五歲。
宋之章邊說暗中觀察宋之文,見他聽到大伯和大伯母去世後,臉上露出悲切之意。
他鬆了一口氣,暗想:大哥雖是鬼怪,卻沒有泯滅人性。
“那吳氏呢?”
見宋之文提及吳氏的語氣不太對,帶著恨意,宋之章斟酌著說道:“大嫂在你失蹤兩年後,便改嫁了。”
宋之文聽完後,眼睛瞬間陰沉了下來:吳氏果不其然改嫁了。
“二哥,你佔用了我的身體,難道你已經亡故了?你是因為意外淹死在河裡的嗎?”
宋之章想起小時候,聽村中老人講水鬼的故事,人淹死後會變成水鬼,水鬼不能去陰曹地府報道,不能投胎轉世,只有尋找到替死鬼後,才能離開河中,去往陰司。
宋之文滿臉憤怒,咬牙切齒道:“我是被吳氏那毒婦和她姦夫害死的,十八年前我外出行商前一晚,她偷偷下藥,將我迷暈過去,綁了起來,半夜夥同姦夫將我拋入河中,我是被活活淹死的!”
原來宋之文被搬運到河邊時,恢復了些許意識,隱約之中聽到一男一女對話。
他聽出了吳氏的聲音,認定吳氏夥同姦夫謀害了他。
他滿腔怨氣和不甘,淹死後立即化成了鬼怪,鬼差來拿他,他不甘心去往豐都。
鬼差說他死於非命,心中有大怨氣,可以不去豐都,但他死於河中,不能離開這條河。
若他堅持留在人間,最多停留十年,最終會魂飛魄散。
他滿腔憤恨,留在人間尚有機會手刃兇手,去往豐都他就沒有半點親手報仇的可能。
他寧可最後魂飛魄散,也要留在人間尋求報仇的機會。
他一直在尋找能被他附體的人,無奈一直沒找到。
他不知歲月,感知自己的魂魄越來越弱,他要消散了。
有一天,他在河中游蕩時,在河底發現一顆閃亮的珍珠,他無意之中吞食了這顆珍珠,魂體居然凝實了不少。
要知道他化身為鬼怪,不能觸碰到陽間的一切東西。
因為這顆珍珠,他的魂魄沒有消散。
他繼續潛伏在河裡,等待老天爺開眼,讓他上岸報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