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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參同契》(中)
者解說,實難人其堂奧。其實,連人門都不可能。
《參同契》共分三篇,上篇與中篇讀之令人有重複之感。 其實不然,上篇為綱要原則,中篇再作深人微細解說,以免 曲解而流人旁門別庭。
南師懷瑾先生,當時選講這門課程,旨在引導學人進人 中華重要典籍的初步研討,所講僅上篇及中篇之重點(包括 十八、二十、二十一、二十二及二十四章一段〉,因下篇為 總結,學人應可自己研究了。
南師講解後,有行者逐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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