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有一小塊地方,粘著的紙比較厚,還能隱約看出通緝令原本的字跡,不過能看清楚的只有一個字“楊”。在“楊”字後面的字只能看出一個邊旁,是“木”。

對照旁邊的通緝令格式,“楊”字所在的地方,應該是在敘述通緝嫌犯所犯案子的內容裡面。想想自己,如果有通緝令那內容裡肯定會有楊宏民的楊字,看來這張被撕去的通緝令十有八九就是通緝自己的,有“木”字旁的應該是個“某”字。

不敢多留,招呼寇雲上路,一下下地蹬著腳踏車的踏板,我心裡卻琢磨著這張被撕去的通緝令。

誰把通緝令撕了這點很好推測,通緝令從貼出來到現在沒幾小時,誰有那麼大的膽子在警局門口撕毀通緝令?當然只有警察自己。這張由省公安廳發出的通緝令是被緊急召回的。

“通”,寇雲用力一提車把,前輪騰空跳過一個小坑。

竟然才學會騎車就玩這樣的花樣,我還來不及罵她,初學者的後輪就在小坑邊別了一下,“啊呀”一聲,重心頓時不穩。

我正期待看到她跌得四腳朝天,沒想到她急扭龍頭、剎車、單腳撐地,居然險險的停住了。

我以為她會滿臉羞愧低著頭等挨訓,可她卻抬起頭,一臉掩不住的笑。

“哥,沒有通緝我們呀,那我們是不是就沒事了?”

她剛才在警察局門口不敢放肆,現在騎出了這麼遠,滿心的歡喜終於忍不住爆發出來。這其中固然有對她自己不在其中的釋然,恐怕更多的還是為了我吧。

我有些感動,不過對她的話,卻只能抱以默然的搖頭,重新往前方騎去。

寇雲連忙也騎起來,幾下趕上我。

“怎麼了哥?沒通緝令你還不高興?”

我迎著風嘆了口氣:“如果有通緝令那才是正常的,我剛才看過了,被撕掉的那張應該就是通緝我的。現在的情形,反而是很不正常的,是禍不是福啊。”

其實昨天梁應物所說的話,已經說明了問題,現在和警方通緝相對照,更說明了這宗發生在公海上的兇殺案,有著非同一般的內情,讓警方不能以一般的兇殺案來對待了。

四,被揭下的通緝令(4)

通緝令是省公安廳發出的,那麼解除對我通緝的命令是哪裡發出的?

怎麼想都覺得那個專案組不可能放任我自流,撤消通緝令是為了不讓地方警力或普通警力介入,換而言之,對我的追捕是秘密進行的。一旦我被再次抓住,肯定就難以和外界接觸了。

想到這裡,我不由悚然而驚。

這一刻我有些懷疑,我去北京,算不算自投羅網?

我略略和寇雲說了,她知道我的前因後果,所以也有些沉默。不過很快她就打起精神來,鼓勵我說她一定會幫上我,讓我得以昭雪。我不由莞爾,她不給我添麻煩就謝天謝地了。

路上又經過一個派出所,再次停下看通緝欄,確認自己真的沒有上通緝榜。這至少代表,一般的住宿交通,都不會有問題。

兩個人照著買來的地圖在太陽下騎了近十小時,從城市到鄉鎮到農田,延著京廣線向北去。寇雲說說笑笑,還時常出些小差子,其間終於又摔了一跤,擦破了手肘。她是有意開解我,我的心情因此變得輕鬆許多。管它前面有什麼在等著,都要闖他一闖,要是被人這麼輕鬆就誣陷成功,那我也真是太遜了吧。

等到夜色完全驅走日光,我們騎到了距廣州一百多公里的沙口,這是京廣線上的一個小站。

寇雲對腳踏車的新鮮勁頭早已經過去,從玩耍變成純體力活,近幾個小時都無精打采的,所以我決定在這裡搭火車去北京。我們不在通緝之列,這又是個小站,想來應該沒有危險。

騎車去北京的話,別說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