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3 法律問題2(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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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斥。
洪濤也不等法官再敲小木槌了,伸手拿起桌上的檔案,大步走到理事會席位前面,一頁頁的翻動,指著上面的條款讓那些人閉嘴。光閉嘴不成,還得評價一番,肯定是負面的。
面對洪濤有理有據,一絲一毫都沒違反規則的質問,那幾名情緒比較激動的理事有點犯懵了。他們本以為今天是來法庭上幫著理事長一起痛打落水狗的,不承想連說話的權利都沒有。就這麼坐下顯然太窩囊,可不坐下吧,又是明著對抗法庭秩序,有點左右為難。
“咣咣咣……洪隊長,你無權維護法庭秩序,請回到座位上繼續發!”幸好高天一又搶到了小木槌,把場面上的尷尬暫時化解,也小小的打擊了一下洪濤的囂張氣焰。
“那我們就繼續,為什麼說東亞聯盟繼承了救援隊呢,很簡單,從基本規則上看一目瞭然。現在東亞聯盟的基本規則全是照抄復興聯盟時期的,從中做了細微修改,並且每次修改都記錄在案。
那復興聯盟的基本規則又是從哪兒來的呢?關於這一點,在座所有人裡不管什麼職務都不會有我更清楚,因為在成立復興聯盟時我就是聯盟理事長,所有關於基本規則的工作都是在我的領導下進行的,無一例外!
現在我可以很負責任的給出答案,復興聯盟的基本規則一個字沒有動,全部來自救援隊的基本規則。只是在這個基礎之上新加了七條,全部都是關於明確理事會權力和義務的……”
洪濤重新返回自己的桌子後面,沒有坐下,雙手背後來回踱了幾步,像是在腦海裡提取記憶、組織語,把有關救援隊、復興聯盟、東亞聯盟一脈相傳的論據和論點有順序的講了出來。
他不是搞法律的,甚至對法律很不在意,更談不上精通。但有個東西例外,聯盟的基本規則!當初在指定這套規則時,他有個幻想。
不僅想仿照美國的14位國父,為子孫後代弄出一套足以延續幾百年的憲法,還琢磨著能以一敵十四,甚至再超越那麼一點點。當百年之後,人類徹底戰勝了喪屍病毒,回想起那段往事時也能豎起大拇指,說一聲,牛逼!
雖然心裡明白這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一個人的智慧怎麼也不可能超越十四個同樣具備大智慧的人,可他還是這麼去幹了。
在把救援隊改組成復興聯盟之前,與當時的文教科技部部長樊春玲、副部長水南琴;能源部副部長翟彪;後勤部部長周金蘭、副部長雲中鶴;婦女協會主任褚婷;總共七個人,用了21天時間弄出來一套基本規則,或者叫憲法。
為什麼參加的只有七個人呢?原因很簡單,當時百廢待興,人手嚴重不足,每個人都身兼好幾份工作,沒法完全脫產去琢磨這個。
只有這六個人願意在忙了一天之後,再犧牲個人時間點燈熬油的和洪濤去來回來去掰扯未來的規則到底是什麼樣的。
另外還有幾個人,比如藍迪、孫建設、劉全有、林娜,也臨時參加過幾次。但他們都是日常管理的主力,工作確實累,真抽不出更多時間,只能蜻蜓點水錶示表示。
其他人根本就沒拿這個所謂的憲法當回事兒,反正都是洪濤說了算,誰反對,不是被說服就是被揍服,要不被折磨服。這玩意憲法能解決不?如果當時不能,就沒人願意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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