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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他們又不得不低頭認罪伏法:賈宏山犯故意殺人罪被依法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賈鳳軍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一場荒唐的變態戀情與畸形的父愛交織的鬧劇終於以罪犯的伏法而謝幕,然而,掩卷而思,又不禁會勾起人們太多的假設和思考,乃至警醒:如果賈鳳軍不是對兒子嬌慣溺愛,而是正確的引導教育,那麼年僅19歲涉世未深的賈宏山又怎麼會將這變態的戀情維持五年之久?如果賈鳳軍是一位嚴慈的父親,那麼賈宏山又怎敢為這場變態的戀情而舉刀橫在父親的面前?如果賈鳳軍給予兒子的不是那畸形的父愛,對兒子賈宏山聽之任之,家中苦心積攢的八萬多元又怎麼會輕易被騙術並不高明的女子騙走,最後不僅人財兩空、更是家破人亡?……
養不教,父之過。願這句已經被傳誦幾百年的古訓從此不再是一句脫口而出的閒言,而是一聲叩響心靈的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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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掐斷孽緣,繾綣訣絕殺女友(1)
2006年4月12日下午,一具半裸女屍驚現北京市最繁華的王府井大街東方廣場車庫,警方在一輛被遺棄的富康轎車內發現了這具腐臭的女屍。女屍裹在一床被子裡,穿著一件淺色的上衣,褲子被脫到了膝蓋以下,屍體已經發脹,被子上還沾著血跡。根據報案,警方得知製造這起殺人案件的嫌疑人是北京工業大學外國語學院的學生吳江,被他殺害的正是他的女友也是他的同學吳月萍。4月13日凌晨1點鐘,製造這起駭人兇案的大學生吳江被警方拘捕。
對於掐死同校女友的原因,這名22歲的大學生在法庭上供述說:“我喜歡她,生怕她離開我,我就儘量滿足她的物質需要,甚至借錢和賣掉自己的轎車去滿足她,這讓我的壓力非常大,在殺她的時候這個壓力已經到達了極點。我覺得她和我在一起,不是出於愛情,而純粹是一種交易,她觸及我在特殊家庭中成長的痛苦,我在憤怒中失控了……”吳江在法庭上說,女友的高消費和“逼房”,是兩人發生爭執並最後導致掐死女友的原因。
2006年12月12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吳江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原告人37萬餘元。吳江用雙手掐死了女友,他當時卻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雙手同時也掐掉了自己的自由。
我採訪過很多大學生殺人案件,但碰巧的是在2005年和2006年連續兩年採訪了北京工業大學的學生郭劍簫和吳江,在這兩個男生身上,我發現有很多相似之處。他們全都是用掐死女友的方式來實施犯罪的,都曾經是年輕英俊的好學生,都曾經是班幹部,都曾經深深愛著他們的女友,都是性格內向遇事優柔寡斷的男生,都是愛上熱情開朗的美麗女生,卻都在情急之下實施了犯罪。
兩人唯一不同的殺人起因是,一個為情,另一個為財。因為錢財的原因掐死女友的,就是下面要講述的這個吳江。
在講述吳江和他的女友的故事之前,應該首先介紹一下他的生活背景。吳江的父親是一位政府機關的後勤工作人員,吳江兩歲的時候,他的父母離婚,此後,吳江的母親再也沒有出現在他的視野裡。
吳江一直跟著父親和奶奶生活,居住在北京市宣武區。單親家庭雖然不是吳江犯案的直接原因,但是肯定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後來吳江在庭審時提到他“特殊家庭”的“特殊痛苦”,可見幼時父母離異對他心理造成了極大影響。雖然不是所有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都會出現問題,但出現各種心理問題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