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目的嘛,你聽說過冥婚沒有?”李伯追問了一句。

冥婚?這我倒是聽過,冥婚就是為死人準備的婚宴,這種婚姻特別是在古代非常的流行。當初人們結婚訂婚年紀比較早,很多甚至都是指腹為婚,而那個時代的醫療水平非常的有限,很多少男少女沒有等到婚配年齡就已經早夭了。

但是這種雙方都一起早夭的還是比較少的,大多數情況都是一方出現的死亡。既然人都死了,這婚禮自然就進行不下去了,於是很多父母擔心如果不為他們完婚,那麼他們的鬼魂就會來家裡作祟。當然也有一些因為大戶人家對於死去兒女的不捨,想讓子女完完整整的過完一生,而婚嫁恰恰是人這一生中很重要的一環,這種情況下就催生出了冥婚。

早期的冥婚就是找到年紀相仿的同樣死去的少男少女,然後再託人說“鬼親”,雙方經過形式上的拜堂之後,把屍骨合葬在一起,這就算是成就一對姻緣。

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恰好找到年紀相仿又同樣夭折的實在太不容易了,於是又出現了骨婚,就是在死後很久再配對一起,這也不失為一種方法,很多比較貧窮的人家都是選擇這種方法。但是一些大戶人家可就不會選擇這種方法了,他們既然死人找不到,那就打上了活人的主意。這並不是說把活人給殺了,配成冥婚,而是由活人跟死人結成名義上的夫妻。一般這種都是窮苦人家為了錢財把自己賣身去結冥婚,這種人比上門女婿入贅還讓人看不起。當然在古代,強迫結冥婚也有很大的一部分,不過到了近代,強迫的還是比較少見了。

第四十七章 陰親

李伯既然說了冥婚,那我也大概瞭解了事情的原委了,無非就是這群人盜屍賣給一些早夭孩子的父母,讓他們配對成為冥婚。因為進入現代社會以來,這種冥婚是越來越難配對了,一是因為人的壽命大大提高,二是這些都成為的封建迷信,都沒有人信這個了。

“那就是說屍變了,這幾個盜屍的怎麼這麼大的膽子,居然搞成屍變了。不過這都屍變了,李伯你的意思是要我去抓這個殭屍?”

“經過我們當地調查,這幾個盜屍的僱主是西北的一個大戶人家,兒子出了車禍死了,還沒有成親,所以想找結個冥婚讓兒子安心上路。”

“而這幾個盜屍賊聽到這個訊息,就裝作結陰親的上門找到了這個大戶人家。當地電視臺之前也披露了過盜屍這個新聞,那個大戶人家也算當地有頭有臉的人物,估摸著這幾個人就是新聞上面那盜屍賊。不想跟盜屍賊做這種生意,於是拒絕了。”

“但是當時這幾個盜屍賊已經盜了好幾具屍體嚐到了甜頭,於是就打包票說絕對是剛死的年輕女性來結陰親,對方父母同意,屍體保證新鮮,絕對不是盜來的。其實這個也很容易辯解,下葬後的屍體一般都已經出現了腐爛,合葬的時候都很容易就看出來。”

“那個大戶人家聽到他們這一說,也就猶豫了。因為當時找結陰親的確實不好找,而這又是他們唯一的兒子,想讓兒子安心的走,不留遺憾。於是就答應了,並且再三確定一定要合法合理的陰親,不能是盜屍。”

“所以這幾個盜屍賊就鋌而走險,選擇去偷別人家還沒有下葬的屍體?”我追問道。

“是的,不過當時他們也沒想到偷,要知道在靈堂偷屍體,跟去墓地偷屍體的難度簡直一個天上一個地下。他們打聽到在當地農村剛好就有一戶農民家的女兒病死了。於是就找上門打算跟那個年輕女子的父母商定冥婚的事情。”

“不過那戶農家一聽說要買女兒葬到百里之外去,說什麼都不同意,無論給多少錢都不同意,畢竟這些東西也不是能用錢衡量的。”

“原來是這樣,所以那群人就打起了偷屍的主意,然後屍變了就都玩完了,也算是惡有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