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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的版圖擴大了不少,但是韓國與其他大國相比,無論從國土面積,還是從國力上講,都不能算是強國。此時,各國的變法運動風起雲湧,不變法就有落後和被別人吃掉的危險。在已經進行的變法中,魏國的李悝變法是比較成功的一個榜樣。李悝是法家人物,所以,韓昭侯也想用一個法家人物主持變法。韓昭侯發現一個叫申不害的賤臣在處理外交事務上有著卓越表現和獨到的見解,是個難得的治國之才,於是便力排眾議,於公元前355年,破格拜申不害為相,以求變法圖強。
申不害除了與其他法家人物一樣講法治外,主要強調君主的統治之“術”,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為人君者操契以責其名”,這是指國君公開用來選拔、監督、考核臣下的方法。具體說,就是君主要依才能委任官吏,然後考察其是否稱職,是否忠誠,據此決定賞罰。二是君主要“藏於無事”,“示天下無為”,這是駕馭臣下的權術。具體說,就是國君要“去聽”、“去視”、“去智”,讓臣下猜測不到國君意圖,無從討好取巧。這樣君主就能像明鏡一樣,“靜觀”臣下的一切,真正做到“獨視”、“獨聽”和“獨斷”,進而採取出其不意的辦法,使臣下懾服。申不害還強調:“治不逾官,雖知弗言。”意即各級官吏既不許失職,也不許越權。凡不屬於職權範圍的事,即使知情也不能講。其目的還在於維護君主專制。這雖然對防止臣下篡權有一定作用,但勢必使國君瞭解不到下情,聽不到真實意見。所以,後來法家集大成者韓非曾批評說:這是“申子未盡於法”的表現。
申不害還反對立法行私。“天道無私,是以恆正;天道常正,是以清明。”認為國君既要掌握駕馭群臣的“術”,又要做到正直無私,這樣臣下才能忠於職守。他曾對韓昭侯說:“法者,見功而行賞,因能而受官。今君設法度而左右之請,此所以難行也。”然而,在《戰國策》中卻記述了這樣一件事:申不害私下請求韓昭侯給自己的堂兄封一個官職,韓昭侯不同意,申不害面露怨色。韓昭侯說:“這可是從你哪裡學到的治國之策啊!你常教寡人要按功勞大小授以官職等級,如今又請求為沒有建立功業的兄弟封官,我是答應你的請求而拋棄你的學說呢?還是推行你的主張而拒絕你的請求呢?”申不害慌忙請罪,對韓昭侯說:“君王真是賢明君主,請您懲罰我吧!”對申不害“請仕其從兄官”這件事,史家歷來多有微詞,說其虛偽投機,推行“法治”不夠堅決徹底。但也不難發現韓昭侯確是一位有作為的賢明君主,隨之也就堅定了申不害變法革新的決心。
申不害為韓相十九年,儘管被韓非指出有許多不足,但總體上來說,申不害的改革是很有成績的。他“內修政教,外應諸侯”,幫助韓昭侯推行“法”治、“術”治,使韓國君主專制得到加強,國內政局得到穩定,貴族特權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漸趨富裕,史稱“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無侵韓者。”
公元前337年,申不害卒於韓都(今河南新鄭)。其著作《申子》,已失傳,現在我們所能看到的只是別人引用的零章斷句,比較完整的只有《群書治要》卷三六所引《大體篇》。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作繭自縛的商鞅
商鞅(約前390年—前338年),衛國(今河南安陽市內黃梁莊鎮一帶)人。戰國時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衛國國君的後裔,公孫氏,故稱為衛鞅,又稱公孫鞅,後封於商,後人稱之商鞅。
商鞅自幼好“刑名之學”。所謂“刑名之學”,即指建立和鞏固地主階級專政的一套法家學說。後為魏國宰相公叔痤家臣,商鞅在魏國進一步研究了法家思想,總結了李悝、吳起的變法經驗,完善了自己的法家理論。公叔痤病重時對魏惠王說:“公孫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為相。”又對惠王說“王既不用公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