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一年內覆蓋全市社群,幷包括景點、軌道交通等處。

北京以前有“小巴”,路線靈活,隨叫隨停,上車有座;也有市場化的運營公司,諸如“巴士公司”、“運通公司”、小區班車之類。這些運營模式彌補了公交線路的不足,能提供“門對門”、“點到點”的服務,具有積極的作用,也應視為公共交通的一部分。政府也應研究這個方面的政策,有堵有疏。公共交通,不應只有政府提供的廉價公益服務,還應有市場提供的那部分特殊性服務。把一些政府舉辦的公交無法顧及的部分交由市場經營,票價比公交高一點,低於計程車,給相當一部分人多一種選擇。

11、呼喚公車改革

11、呼喚公車改革

在如何緩解交通擁堵問題的大討論中,人們始終沒有離開過一個焦點話題,即公車改革問題。公車的絕對數量儘管不如私家車多,但公車的出行率高,對路面交通的影響大,緩解路面交通擁堵,減少公務車數量,限制公務車總量與使用勢在必行。

關於公務用車的配備與購置,中央早在十幾年前就有明確規定。按照規定,部級以上領導幹部才能夠配備專車。司局級領導幹部保證用車,不得配備專車。但現在不僅局級幹部、處級幹部基本上都有專車,不少地方、不少部門甚至科級幹部也都有專車使用。前不久媒體報道,山西省忻州煤礦安全監察局僅有10名工作人員,卻有9輛公車,可見公車是多麼氾濫!但在對車輛的配備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時,卻幾乎沒有一個地方、一個部門被查出違反規定。他們狡辯說,沒有明確配備專車,只是相對固定使用。只要沒有明確為專車,就不算違反規定。但實際上固定使用與專車有何區別呢?不少部門以種種理由強調特殊需要,要求配車,似乎沒有車就沒辦法工作。每成立一個新的部門,每增加一項新的工作,首要的條件除了要錢、要人,就是買車。中紀委、公安部、監察部、審計署最新一份關於公車情況的調查顯示,從2007年10月底開始,投入近500人,採取統一性暫封交通牌照登記等措施,至11月30日結束,查出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政機關、國有部門共擁有各種交通機動車輛萬輛,其中進口車輛萬輛;正在辦理申請更換新車萬輛,申請增購新車萬輛。而1981年12月時全國僅有公務車萬輛,其中北京公務車僅2425輛,中央各部委辦的公務車僅315輛,包括中央、國務院用車112輛。1987年12月全國公務車為萬輛;1997年7月為120萬輛;2002年12月為300萬輛。目前,全國的公務車數量仍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長。該報告指出,根據1998年9月、2003年7月、2005年4月國務院有關公務車使用條例和補充條例稽核,黨政部門超標280%;政法系統超標170%;國家機關超標150%;國有部門超標360%。龐大的公務車隊伍,對城市交通造成巨大壓力。

公務用車的不當使用也是一個被群眾非議已久的問題。幾乎人人都知道,使用公車的領導幹部本人也不否認,公務車三分之一用於公務,三分之一用於領導個人辦私事,三分之一用於司機辦私事。使用公車攜妻帶子游山玩水,送孩子上學上幼兒園,外出吃喝玩樂,探親訪友,人們對這些現象已司空見慣。因此公車的出行率、使用率是非常高的。在早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