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3部分(第4/5頁)
章節報錯
‘金得寶’涼茶的人力資源及行政總經理於進在面對著記者的時候表示林塵這是破壞行業的規矩,這種無端的把綜藝節目的廣告費提升數倍只會造成惡性的競爭。
這個觀點得到了很多企業的力挺與抗議。
“我同意於進的話,假如《我是歌手》是一檔有誠意的欄目,甚至是一檔收視率破1的欄目那麼這麼多的廣告費也是情有可源,但很明顯這檔綜藝節目幾乎就是各種粗製濫造,試想一下連這樣的欄目都能夠獲得高廣告,那以後我們想投入其它廣告時會怎麼樣?”
“我認為《我是歌手》這檔欄目林塵利用自己的影響力獲得這麼多的廣告贊助費開了一個不好的頭,在此也懇請監管部門能夠杜絕這種搞亂市場的行為繼續發行。”
……
多家企業炮轟《我是歌手》屬於是惡性競爭,甚至有些人認為‘白加黑’、‘立雅手機’等五家企業這種高投入簡直就是腦殘的行為,是屬於破壞市場的行為。
面對這翻炮轟,幾乎把《我是歌手》是破壞綜藝節目的害群之馬,但是騰Q網路電視臺的老總則替林塵開腔:“我認為廣告費的多少取決於欄目的好壞這個沒有錯,但是,那些說《我是歌手》是垃圾的人你們是否忘記了這檔欄目是誰製作了嗎?這可是林塵出品的,林塵出品必屬精品,任何價格都是值得的。”
京城電視臺也是對林塵進行了支援!
網上吵的是不亦樂乎,至於各大報紙雜誌社也是在第二天早晨以頭條進行了報道,一些注意網路的自然昨天就知道了,但是並不關心網路的也是在今天知曉了。
《我是歌手》的冠名竟然達到了1個億,另外的四家企業的廣告也達到了1。2億,這,這開什麼國際玩笑呢?
“央視的《大歌神》的冠名也才3500萬,這《我是歌手》直接重新整理了奇蹟了啊。”
“汗一個,這天價的廣告費這欄目應該不會差了吧。”
“可是不是都說這是爛節目嗎?而且這些廣告贊助可都是林塵自己拉來的啊。”
“呵呵,別太天真了好吧,這些企業可都是無利不起早的,況且,林老師製作綜藝節目失敗過嗎?”
“這倒是,媽蛋,林老師可真是一次次打臉不停啊。”
……
一時之間東海的大街小巷到處都是討論著《我是歌手》,別管有多少嘲諷、有多少炮轟,可以說《我是歌手》的熱度算是炒起來了。
不單單於此,對於網路上一些電視臺的炮轟倒有不少的人認為這些電視臺完全是特麼不識好人心。
畢竟林塵這無形中提高冠名費,提高廣告贊助也是對他們電視臺將來的綜藝廣告招標有很大的幫助。
東海電視臺今天已經快瘋了!
林老師太特麼厲害了!
這剛剛1個億的廣告大家還沒有消化呢,眨眼間《我是歌手》的冠名權又特麼賣了1個億。
這,這林老師是要瘋嗎?
東海衛視的各大高層也都是震動了!
今天專門針對《我是歌手》開會討論起了這麼一大筆資金。
韓明略帶激動的說道:“《我是歌手》1個億的製作可以說已經頂尖了,而且我們臺裡給他們的放權也夠大了,我認為接下來這‘白加黑’的1個億應該由臺裡支配。”
另外一位中層也是說道:“對啊,這可是極高的業績啊,1。35億的總投資我認為已經夠了,這林塵還要那麼多的錢幹嘛呢?”
“沒錯,這幾年我們東海衛視雖然各種大刀闊斧,但是我們和其它衛視相差很遠,這一大筆錢給我們那麼可真是……”
“對,我們一定要拿下,我認為可以適當的再補償下《我是歌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