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穿古裝,他還真是有些不太適應,但穿好後,感覺倒是挺不錯的,很舒適,腳上所穿的靴子也是極為精美,這應該是他從小到大所穿過的最漂亮也是最貴的一套衣服了,花了他將近一千華夏幣,這要是在以前,他是不可能如此大手大腳的,這次是當了虎皮,得到了幾萬塊,他才敢如此奢侈一回。

還別說,穿上古裝,在銅鏡前一照,還真像一個翩翩佳公子,尤其是配合如今白逸的那頭烏黑的長髮,與古代那些大戶人家的公子哥真沒什麼區別,這番打扮,走出去絕對可以迷倒一片啊!

“沒想到我也有做小白臉的潛質了,這身打扮倒是挺適合我的,我以後乾脆都穿古裝得了。”

對於自己的扮相,白逸還是很滿意的,他發現自己竟是喜歡上穿古裝的感覺了。

當白逸走出自己的房間,走下樓梯之時,頓時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雖然到了雲夢古鎮,許多人都買了古裝穿在身上,但是能夠像白逸這般穿出氣質來的,還真沒幾個。

“哇,白逸哥哥,你真是太帥了!”

林詩音大聲的歡呼了起來,一雙靈動的大眼睛中冒著精光,簡直恨不得撲到白逸的身上去。

而對於林詩音這種反應,白逸不禁有些無語,難道自己以前不帥嗎?

這時候他也是注意到了林詩音的裝束,剛才在樓上房間中,由於頗為尷尬,他倒還真是沒去注意看,此時定眼一看,還別說林詩音穿上古裝,還真有那麼一點韻味,若是再將頭髮盤一下,那絕對和那些大戶的千金###沒什麼區別。

只不過古時的大家閨秀都是賢淑端莊,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文靜無比;可林詩音卻是活潑好動,那俏皮的模樣卻是顛覆了大家閨秀的形象,無論其裝束如何改變,其性格卻是始終如一。

白逸並未去在意樓下眾人的目光,走到林詩音所在的桌邊坐下,住在客棧裡也有好處,可以直接在客棧裡吃東西,無需出去那般麻煩。

看樣子林詩音是真餓了,早早的就點好了酒菜,還全都是客棧的招牌菜,價格可不便宜,不過點都已經點了,白逸也不能說什麼,最後付錢的還得是自己。

說是酒菜,還真是沒錯,林詩音竟還點了一些古鎮的美酒,本來白逸是不喝酒的,平日裡可以說是滴酒不沾,小丫頭就更不用說了,她在家的時候哪有機會喝酒啊,如今離開了家,沒有父母管著,她是什麼都想嘗試一下。

無奈之下,白逸也只得陪她喝一點,主要也是因為盛傳雲夢古鎮的酒乃是用山裡的野果、花草釀造的,極為有特色,所謂入鄉隨俗,不品嚐一下,豈不是白來了。

雲夢古鎮的酒很醇和,一點也不辣口,初品之下就像是喝飲料一般,味道還真是不錯,也因此,林詩音喝完一杯又一杯,還邊喝邊喊好喝,結果可想而知。

這酒雖然入口醇和,但是那後勁卻是極大的,就連白逸都喝得有些昏沉,好在他運轉焚天真氣,煉化了一些酒氣,如此才保持著清醒,而林詩音就不用說了,直接倒在了桌子上,迷迷糊糊的狀態下,還在那兒嘟囔著什麼。

“不能喝酒偏要喝這麼多,最後還不是我來處理爛攤子。”

看著已是醉的稀裡糊塗的林詩音,白逸都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了,自己的勸告她又不聽,現在麻煩的還是自己。

雖然無奈,白逸也不得不將其給送回房間裡去,現在天已經暗下來了,雲夢古鎮的夜晚無比安靜,小鎮內的所有店鋪都關門了,自然不可能出去走動了。

雙手用力,白逸將林詩音抱了起來,一步一步向著樓上的房間走去,對於他的這種舉動倒是沒有任何人有異議,因為在許多人眼中,他們倆根本就是一對,小兩口之間做什麼,外人可管不著。

不多時,白逸便是將林詩音抱入了其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