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這群人,我向皇宮走去,那裡一定有些值得看的,我想。路上真難走。音樂繼續不斷的吹打,過了一隊又一隊,人們似乎看不過來了,又顧著細看人頭,又捨不得音樂隊,大家東撞撞西跑跑,似乎很不滿意只長著兩個眼睛。由他們的喊叫,我聽出來,這些樂隊都是結婚的迎娶前導。人太多,我只能聽見吹打,看不見新娘子是坐轎,還是被七個人抬著。我也無意去看,我倒是要問問,為什麼大難當頭反這麼急於結婚呢?沒地方去問;妖人是不和外國人講話的。回去找迷。她正在屋裡哭呢,見了我似乎更委屈了,哭得已說不出話。我勸了她半天,她才住聲,說:“他走了,打仗去了,怎麼好!”

“他還回來呢,”我雖然是扯謊,可是也真希望小藍回來,“我還要跟他一同去呢。

他一定回來,我好和他一同走。“”真的?“她帶著淚笑了。

“真的。你跟我出去吧,省得一個人在這兒哭。”

“我沒哭,”迷擦了擦眼,撲上點白粉,和我一同出來。“為什麼現在這麼多結婚的呢?”我問。

假如能安慰一個女子,使她暫時不哭,是件功績,我只好以此原諒我的自私;我幾乎全沒為迷設想——小藍戰死不是似乎已無疑了麼——只顧滿足我的好奇心。到如今我還覺得對不起她。

“每次有亂事,大家便趕快結婚,省得女的被兵丁給毀壞了。”迷說。

“可是何必還這樣熱鬧的辦呢?”我心中是專想著戰爭與滅亡。

“要結婚就得熱鬧,亂事是幾天就完的,婚事是終身的。”到底還是妖人對生命的解釋比我高明。她繼續著說:“咱們看戲去吧。”她信了我的謊話以後便忘了一切悲苦:“今天外務部部長娶兒媳婦,在街上唱戲。你還沒看過戲?”

我確是還沒看過妖人的戲劇,可是我以為去殺了在這種境況下還要唱戲的外務部長是比看戲更有意義。雖然這麼想,我到底不是去殺人的人,因此也就不妨先去看戲。近來我的辯證法已有些妖化了。

外務部長的家外站滿了兵。戲已開臺,可是平民們不得上前;往前一擠,頭上便啪的一聲挨一大棍。妖兵確是會打——打自家的人。迷是可以擠進去的,兵們自然也不敢打我,可是我不願進前去看,因為唱和吹打的聲音在遠處就覺著難聽,離近了還不定怎樣刺耳呢。

聽了半天,只聽到亂喊亂響,不客氣的說,我對妖戲不能欣賞。

“你們沒有比這再安美雅趣一點的戲嗎?”我問迷。“我記得小時候看過外國戲,比這個雅趣。可是後來因為沒人懂那種戲,就沒人演唱了。外務部長他自己就是提倡外國戲的,可是後來聽一個人——一個外國人——說,我們的戲頂有價值,於是他就又提倡舊戲了。”

“將來再有個人——一個外國人——告訴他,還是外國戲有價值呢?”

“那也不見得他再提倡外國戲。外國戲確是好,可是深奧。他提倡外國戲的時候未必真明白它的深妙處,所以一聽人說,我們的戲好,他便立刻回過頭來。他根本不明白戲劇,可是願得個提倡戲劇的美名,那麼,提倡舊戲是又容易,又能得一般人的愛戴,一舉兩得,為什麼不這樣幹呢。我們有許多事是這樣,新的一露頭就完事,舊的因而更發達;真能明白新的是不容易的事,我們也就不多費那份精神。”迷是受了小藍的傳染,我猜,這決不會是她自己的意見;雖然她這麼說,可是隨說隨往前擠。我自然不便再釘問她。又看了會兒,我實在受不住了。

“咱們走吧?”我說。

迷似乎不願走,可是並沒堅執,大概因為說了那片話,不走有些不好意思。

我要到皇宮那邊看看,迷也沒反對。

皇宮是妖城裡最大的建築,可不是最美的。今天宮前特別的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