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2/4頁)
章節報錯
備的女子,奪過她肩上的小挎包,向交通銀行方向竄去。女子尖叫一聲追了過去,但畢竟穿著高跟鞋,又提一電腦包,眼看男子越逃越遠。說時遲,那時快,小剛毫不遲疑,一個箭步向前衝去,這時,他衝刺速度快的特點展現無遺,雖然兩人相距有二十米,幾秒之間已經趕到了歹徒身後,只見他飛起一腳,把歹徒踢了一個狗啃泥,跟柏油路面做了一次親密接觸。不等歹徒起身,小剛又一個漂亮的擒拿將其兩手扭到背後,半提半拖拉了起來,取過手中的挎包,交給追上來的女子,那女子千恩萬謝。小剛沒說什麼,就扭著搶劫犯回局裡,卻不料那女子也跟了上來。
“天很晚了,你趕緊回家吧!這傢伙交給我了,你放心,我是某公安分局的幹警,名字叫裴小剛!”小剛對那女子說。
不想那女子咯咯一笑“我就是在回家呀!我住在紅旗路!”
小剛不禁一陣尷尬,因為紅旗路就在小剛的分局附近,從吉之島去那裡,也只有這條康寧路。於是兩人邊走邊聊起來,原來女子名叫田綠蘿,是名註冊會計師,正在做IPO專案,時間緊,任務重,晚上在客戶那裡加班到十點才回,剛才正在思考一個審計問題,不妨備竟然遇了搶劫,卻又無巧不巧地碰到裴小剛……。就這樣,兩人認識了!
後來很多人說綠蘿是小剛的“福星”!小剛也曾經這麼認為,但這五年來,小剛卻很後悔當初救了她,結識了她!因為他恨綠蘿,恨得刻骨銘心!
可還是很多人說綠蘿是小剛的”福星”!到底怎麼回事呢?
作者題外話:親們,每天均更新!
多多點選,多多投票,多多收藏!謝謝!
第十章 再遇
原來;那天晚上小剛將搶劫犯抓回局裡關了一夜,早上被局裡老張一審,竟破了一個大案。情況是這樣的:近幾年胡灣裡、灣仔沙、鳳凰北一帶治安不好,頻繁發生入室搶劫、偷盜、詐騙案,而這一帶又是市政府所在地,政府領導高度重視,三令五申要狠抓嚴打。但因為每次案發涉及的金額不大,罪犯逃離現場的速度又極快,作案時間又把握的極準,受害者又多是老、幼、婦女,警惕性不高,不注意罪犯的特徵,給辦案帶來了難度。分局也是頭痛之極。不曾想審這個搶劫犯竟審出眉目,這傢伙正是這夥搶劫犯中的一員,這是個有十幾個人組成的犯罪團伙,每次行動都是有”組織”的,有人蹲點、有人把風、有人善後。這個搶劫犯“不幸”被捉,是因為他見綠蘿一人,而且看起來還心不在焉,就技癢,沒有經過“組織”同意“擅自行動”了一會,結果被小剛抓住,又抗不過經驗豐富的“*級”審訊員老張的連詐帶蒙,就全抖出來了。看來人還是要依靠“組織”的,無論是犯罪還是辦公,不然肯定會吃大虧。分局根據這傢伙提供的線索,對這個犯罪團伙來了個連窩端、一網打盡。小剛就這樣稀裡糊塗立了三等功。於是綠蘿是小剛的“福星”的傳言從這時便傳開了。
小剛忙完工作,回到住處已經近中午了,吃完飯,睡一覺就接近黃昏了。小剛趕緊起來,去鍛鍊身體――爬山。小剛每星期天雷打不動鍛鍊身體,爬山、跑步、打球,當然主要是爬山,爬景山、野狸島、板樟山,甚至鳳凰山。
跑過一層層臺階後,到了山頂,這是個大約二三十平方的平臺,山下索道直達這裡,然後返回山下。在索道外圍有些鐵鏈,上面密密麻麻地鎖著“愛情鎖”,有些已經生鏽,有的看來是剛鎖上的,還很新。鎖上有著痴男情女們的愛情誓言,這也許就是大家所說的海誓山盟的“山盟”吧!據說可以保證婚姻牢固、白頭到老!小剛不信這些,生活是現實的,但後來也曾經和某個女人做過鎖“愛情鎖”的傻事,這是後話。他站在這平臺上極目遠眺,遠眺可以使人心曠神怡。這裡可以俯覽整個香爐灣,看到漁女的雕像,以及廣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