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屬於一塊遮羞布而已,根本沒有任何的傷害性。

所以這個事情懂得都懂,要麼就這個直接的打官司,法律建議只不過是相當於警告你一下,發表自己的不滿,表達一下自己的態度。

但是這次葉明那可是給我下戰書了,主要是僅僅發一封律師信的話,那就顯得有些對不起他的用心良苦了,所以在這樣的一個情況下,我就不能夠隨隨便便的發律師信就完事了。

你瞧瞧這小子他什麼意思呀,他說的什麼意思啊?說我什麼沒有藝術性,我那麼大一個影視公司的老闆我不懂藝術,我買的衣服油畫上億元,他居然敢說我不懂藝術,難道他就懂藝術了嗎?

他一個毛頭小夥子知道什麼叫做藝術嗎?我那一副油畫就。要上億元的價格,這樣的藝術品,他一個毛頭小夥子能欣賞嗎?

關鍵是這傢伙的話太可惜了,所以我不能夠就那麼發律師信就完了,而且我也看出來了,這小子是想炒作呀。

想借機宣傳一下新白正好我也想宣傳一下,江湖豪俠,這樣你呢也去給我在網上發表一篇我的部落格。讓我們宣傳部的人幫我寫一篇反擊葉明這小子的話,然後呢,貼到我的部落格上面。”

小金秘書聽到以後剛剛的要出去執行老闆的指示,然後卻突然被叫住了,李江南考慮一下就說:“行了這事情呢,不用宣傳部門的人去管了。

宣傳部門的人未必能夠懟得過葉明,這傢伙可以說葉明這小子在懟人方面還是有一定的天賦的,頗有當年我的幾分風采這事呢,我就親自動手,部落格我也親自來寫。

這小子也太不厚道了,不按套路出牌,我倒是想陪他玩玩,看這小子到底想要怎麼樣,我這次是親自寫不讓宣傳部門替我寫的,我親自寫一篇部落格反駁他,表達一下我的立場。

我就看這小子到底想要怎麼著。”

李江南作為三大娛樂公司的老大,已經很長時間沒有被娛樂圈的人懟了,沒想到葉明居然毫不客氣地在記者面前那麼的說話,所以葉江南這次決定自己親自出手來對付葉,明讓葉明知道薑還是老的辣。

而且這次李江南親自寫部落格,其實像他這樣的老闆很多的時候發的一些部落格什麼的,那肯定都是宣傳部門或者秘書代表的,自己親自寫的話那還是比較少見的,至少小金秘書到公司以來,自己老闆親自動手寫部落格的機會是非常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