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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準備將這首歌定義為60年代到70年代的motown女子組合風格。”樸振英首先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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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一章 合作(下)
motown音樂是60年代興起的一種商業傾向的音樂,旋律上口,音樂清新,這種音樂的宗旨就是“流行”,使人更容易接受。
“需要加入適當的當下流行元素。”金聖元微微沉吟說道,“不然恐怕很難被年輕人接受。”
金聖元創作《tellme》,是因為總結80年代的歌曲精華,突然產生的靈感,它屬於1980年代中後半的dancepop。
之後樸振英創作的《sohot》,屬於1980年代初期的synthpop。
如今這第三部曲,又要上溯到60、70年代,如果不加入適當的當下流行元素,怕是很容易玩火**。
樸振英也明白這點,雙手十指交叉,託在桌上,微微揚了揚下巴,看著金聖元說道:“聖元有什麼好的想法?”
當初,他提出要和金聖元合作歌曲的原因就是想要證明自己的實力不比金聖元差,樸振英不僅固執,而且骨子裡很驕傲。這點,大概是社長兼實力音樂人的通病,金聖元也同樣如此。
金聖元見到樸振英習慣性的動作,頓時明白了他的心思,微微一笑,推了推眼鏡,說道:“我做出了guidesong,振英哥可以聽一聽。”
金聖元說完,自口袋中掏出一個u盤。
“果然如此。”樸振英輕笑著點點頭,將u盤插在電腦上,點開檔案。
一段帶有很強節奏感的音樂聲響起,樸振英只是聽了一個開頭,稍帶得意的神色便平靜下來,輕聲跟著旋律哼唱。
“很好,”樸振英聽了之後,對金聖元伸出大拇指讚道:“就是這種感覺。”
“振英哥的呢?”金聖元笑著問道。
樸振英微微一笑,從電腦中找出自己所做的guidesong。果然兩人都是同樣的想法。
相比金聖元的作品,樸振英的這段旋律更加趨近復古元素。
“振英哥的曲子有些太過復古了,”金聖元聽完之後,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有些過了嗎?”樸振英有些不以為然,他承認金聖元的曲子確實非常棒,而且也很符合他的理念,但他認為自己的這首曲子會更好一些。
復古曲,當然是要復古的元素多一些。
“太過復古了怕是很難被年輕人接受。”金聖元並沒有在意樸振英的神色。每個音樂人都會對自己的得意作品信心十足,沒有這種精神的人也不可能成為頂尖音樂人。
“不會,”樸振英搖頭說道,“《tellme》和《sohot》不就很容易被歌迷接受了嗎?”
“要不這樣,我們喊先藝她們上來聽一聽,讓她們選擇?”金聖元知道樸振英的固執。沒有繼續和他爭辯,而是把選擇的權力交給閔先藝她們本人。
“好!”樸振英毫不猶豫地點頭,補充道:“這個方法不錯。”
閔先藝作為他的得意弟子,自然會清楚他的風格,他認為金聖元只不過是委婉地認輸而已。
樸振英打了一個電話,很快閔先藝五人便一起來到辦公室,她們都在公司練習。
“社長,你好”、“聖元oppa,你好。”閔先藝五人躬身問候。
“嗯。先藝啊,你們來聽一聽這兩首曲子,”樸振英直接開門見山地說道。
閔先藝五人並排坐在沙發上,認真傾聽。
guidesong只是主旋律,因此都很短,兩隻曲子加起來也不過五分鐘而已。
“都很好聽啊!”閔先藝聽完之後立刻讚道,一本正經的神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