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

她喜歡給自己心愛的人做飯。

宋之琛見她這樣,也沒有多說什麼,而是享受般的吃下她做的飯菜。

她這個女孩啊,真的是不一般啊,喜歡跆拳道,喜歡吃白米飯,喜歡死纏爛打,也喜歡自己的舅舅。

不過現在她說……她喜歡他。

他是信的,她的眼睛已經出賣了她,她太純淨也太美好。

等她洗碗的時候,他率先出門來到她昨天到的地方。

其實這裡很美麗,比起城市裡的浮華,這裡美麗的多。

其實仔細算起來,他大她十一歲半,差不多一個年輪。

桑酒酒年齡小,考慮的不多,但是他三十一歲了,做事不能浮躁。

宋之琛又想起昨晚,她的熱情與火辣,都讓他差點把持不住。

他真的不能再留下來,而且還要去醫院複查,他不想她跟著。

宋之琛看了眼遠處的溪流,又想起那天雨中的她,心裡漸漸的又荒涼了。

他居然有一點捨不得離開。

想到這,宋之琛猛的轉身回到小木屋,桑酒酒正在門邊插著從田野裡摘來的鮮花,看見他回來連忙跑到他身邊。

她下意識的想抱住他的胳膊,但是他一讓,進了自己的車裡,目光看著她道:“我去看看能不能過河了,你在這等著。”

桑酒酒笑著點頭,等他開車離去之後,她臉上的笑容才完全消失。

宋之琛真的想要丟下她。

她回到小木屋看了看,他的衣服都還在,她拿起來抱在自己懷裡坐在床邊。

他衣服上的氣息很濃厚,都是屬於他身上的,桑酒酒低頭聞了聞,很香。

她想睡一覺,再去找他。

還好她聰明,提前做了準備,在自己另一個手機上安裝了GPS軟體。

那塊電池能用好幾天。

能夠花時間找到他。

桑酒酒再次醒來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她的電話已經被打爆,而他也沒有回來。

他騙她,然後悄悄的離開了。

下午的電話她都沒有接。

因為宋之琛是不會用手機的。

她起身換了一身衣服,將長髮紮起來,然後拿起手機,收拾了她和他的東西就離開這裡,從這裡的小木屋開車去找他。

她將車開向河邊,洪水已經退去,她拿出手機看了眼,打爆她電話的是她曾經熟悉的號碼,簡言啊。

他動作真快,又找到了她的新號碼。

他曾經這樣做,她會將電話打回去,但是現在她實在沒有興趣敷衍他。

因為他說的總是喊她回去。

回去做什麼?看他們秀恩愛。

桑酒酒冷笑一聲,將這個號碼拉黑,然後開啟GPS,按照那個路線行使。

無論要花多少時間,她都會找到他,貓捉老鼠的遊戲,她不是不會。

她就不信,他一個三十多歲的大叔還嫌棄,看不起她這個小姑娘不成。

倒貼給他都不要?

而且他擔心的,她從未在意過。

人生不過短短一瞬,她在意的,只是兩個人的感情,桑酒酒不想放棄。

既然已經一見鍾情,那就堅持到底。

☆、184。他妥協了

桑酒酒頗有些漫無目的的開著車,連續開了三天後,她終於有些疲憊。

今天晚上就能到達瑞士。

瑞士在下雪,桑酒酒的GPS停在這裡了一天,也就是說宋之琛就在這附近。

這裡是個不大的城市,但是也不小,想要找到宋之琛,首先要找到他的車。

桑酒酒就是怕一點,他又賣了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