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傻啊!規定?那是限制普通人的!像種子島那個首相,動不動就送其他國家元首動物,你去管?不過是幾尾鯉魚,咱們美洲早就引進過了,還差這幾條?!”

“那個韓名,對咱們是客氣,也會做事情,都是老熟人了!但你真要進去檢察他老闆,讓一個身家超過十億美元的富豪,像普通人一樣張開手任你擺佈,你看他還會像現在這樣和氣?!”

“有錢人最講究面子,最忍受不了的,就是有人掃他們面子!那個一頁書本來就和納華影業打得火熱,就是沒有納華影業,一個身家十億的富豪,想收拾你這個大頭兵,你以為很難麼?!”

“剛開始時檢察兩次也就罷了,都熟臉了還檢察,換個心胸狹窄的有錢人,還以為你故意找他麻煩呢!”

“軍方上層當然可以找他麻煩,但警察只是我們的職業,沒必要給自己招惹麻煩!真出事了,上面那群軍官老爺可不會保護你!”

“所以像這樣知根知底,又最好不要招惹的有錢人,咱們也不能做得太過,彼此都留點面子,對大家都好!”

被一頓教訓的小年青老實了,但仍舊還是有些鬱悶,這跟自己幻想的警察生活不一樣啊!

難道社會真像朋友說的那樣?

在美洲招惹誰都好,哪怕是總統,但就是不要招惹資本家?

……

飛機上。

指揮解除安裝人員卸貨後的韓名,走進機艙內部,恭敬道:“老闆,搞定了!你可以隨時下飛機!外面王鵬已經在等著你了!”

林牧放下手裡的一本《民國奇聞》,點了點頭:“那群老美沒有為難你吧?”

韓名笑道:“他們最不敢為難的,其實只有老闆你,我只不過是狐假虎威沾點光而已。”

搖了搖頭,林牧也沒反駁,拿著書隨意地走下了飛機,機場外,王鵬已經在等著了。

對於這種安檢結果,林牧並不意外,他已經經歷上百次了。

這個世界本就是這樣,擁有的越多,能夠無視的也就越多。

當林牧還在上高中,一個月能夠賺數千甚至上萬的稿費時,“學生要按時上、下課,不得逃課”這條規矩就已經對他不起作用。

當林牧小說成名,身家數千萬後,揹著買來的一柄長劍,遊歷江南時,就已經可以無視“長途汽車上不能帶管制刀具”這一條規定了。

而當林牧像現在這樣,身家十餘億美元,聲名廣播之後,這世上50%以上的法律,就已經無法再對他產生約束作用,甚麼“飛機、火車上不準帶活物”、甚麼“不得帶飲料上飛機”、甚麼“打人要拘留,傷人要負刑事責任”,在他面前,已經全都是一堆廢紙!

林牧並不覺得這有什麼,如果享受特權的,都是那些人渣敗類,那這世道,也太無趣了些……

……

“別的東西都送上島好了,王鵬,你對美洲的水域都清楚吧?開著這輛車,帶我去瞧瞧那幾條主幹河流。”

離開機場後,王鵬正要跟著前面的車走,卻聽到林牧這樣的話。

雖然有些奇怪,但王鵬仍舊爽快地答應了,納華影業配給的車輛很不錯,沒20分鐘,就來到附近一處河堤邊上,照著林牧的話,停在一條河堤旁邊。

林牧看了看地形,左手捏著一隻亞洲鯉魚的脖頸,右手提著一個塑膠袋,裡面幾根掛滿魚籽的水草泡在水中,走向了河邊。

左手隨意扔出,那尾不停撲騰的鯉魚一進水,登時喜得魚身擺動,翻了個水花就遊向遠方。

而右手的水草,林牧卻是找了處內凹的河邊,將其小心地放入河邊水中,根莖插入泥土中,與其他水草混雜在一起。(未完待續。)

第六百七十章 鯉魚“一號”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