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7章 這個賠償我不能要(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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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華除去自己安排了一系列找人的計劃之外,自然也把電話打到了李旺那邊,跟對方進行了溝通。
王國華向來先禮後兵,加上之前引入市公安局的人馬插手新安村一事,的確有些理虧,所以對李旺的態度還算不錯,對他曉之以情。
像是開發區搞的法律便民服務中心、開發區搞的普法教育活動還有後續的一些其他計劃,王國華直言都可以算作李旺這個分管副縣長的政績。
另外王國華又提出,以後開發區這邊派出所警員的工資和其他經費都由管委會財政負擔,能給縣局減少一大筆支出。
如果是蔣愛崗聽到王國華這個承諾,一定會很開心,這樣一來,省下來的錢又進了他蔣愛崗的名下。
當然這不是說錢都進了蔣愛崗的私人腰包,而是一筆可以由蔣愛崗額外支配的錢財,比如給他的心腹發福利、給看重的部門多劃經費等。手下人為什麼要聽領導的,不就是為了前程和福利嗎?
李旺卻對王國華這個說法不是很感冒,雖然能節省一筆開支,但卻會失去更多。
對於基層人員來說,誰給錢誰就是老大,什麼雙重領導都是虛的,發工資那個才是真正的領導。如果開發區派出所真的由管委會負擔經費、工資支出,以後這個派出所還聽不聽縣局的,或者能不能優先執行縣局的命令,還真不好說。
但是王國華說的那些政績,李旺還是挺眼饞的,蓋因便民服務中心縣裡搞不起,其他的活動也要費不少心力,臺安縣和開發區不一樣,李旺並不是說了算的那個。
再有自然就是王國華的背景了,他主動說把政績讓出來,李旺確實該感激!
想了想,李旺最終還是對王國華說道:“王常務放心,我會敦促開發區派出所儘快破案,儘快平息事端。”
“那就多謝李縣長了。”
放下電話後,王國華在備忘錄上記下一筆,於李旺這邊,王國華該做的都做了,如果對方還是不識趣,那就別怪他上手段了。
隨後,王國華又找來胡昊,問起胡經理的情況。
“雙星種子公司在他們的種子培育基地邊上蓋了幾間鐵皮房作為臨時落腳點,公司的辦公地點則是租在縣裡,另外胡經理等管理人也是在縣裡租的房子。我收到搶劫一事的訊息之後就有找人看著農業區,胡經理今天正常上班,上午還去了一趟培育基地,現在的話,最有可能是在縣裡辦公。”
王國華聽了胡昊的介紹,還算滿意,隨即吩咐道:“你聯絡一下胡經理,就說我準備到他們公司拜訪,問他是否方便。另外,你再通知一下招商局熊副局長,讓他陪我一起拜訪雙星公司,如果熊副局長沒空,就請招商局派其他領導過來。”
“最後,你讓林幹事準備好一萬塊錢現金,再買一些禮物,回頭我要用。”
雙星種子公司是招商局引進的企業,背後也是一家大型的集團公司,和蕤貿集團差不多的心思,把種業公司放到新臺開發區,享受各種獎勵、補貼。
胡昊一聽說王國華要取一萬塊錢,心裡驚了一下:“常務是打算由我們管委會出錢補償胡經理的損失?一萬塊錢會不會太多了?”
不能怪胡昊眼皮子淺,這年頭一萬塊錢相當於工薪階層一年的收入,還是收入比較高的那種。而胡經理被搶劫,他去派出所瞭解過,損失財物總價值不超過兩千,其中大頭還是手機的售價。賠償一萬塊錢在他看來太多了些,就算為了安撫情緒,雙倍賠償都已經是完全足夠了。
至於所謂的最新研發成果……二十多年後,很多國民仍然不清楚一粒水稻種子對於國家有多重要,就算判了刑,還要專業人士一再科普,方才明白其含金量,那就更不能要求2001年當下的胡昊,對種業公司的研發成果引起足夠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