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閣下,我們不明白您是什麼意思。不過,九十萬兩黃金我們依然出不起。”井伊直興已經有些微微喘氣了。雖然知道於中可以“輕易”的毀掉江戶,他也打定了主意要委屈求全,可是,於中的要求依然讓他忍不住想發怒。事實上,雖然幕府在第三代將軍德川家光去世的時候擁有過六百萬兩黃金的豐厚庫存,可是,經過這幾十年來的揮霍和與外國的貿易,到現任的德川綱吉繼任的時候,幕府的金庫裡面就已經只剩下一百多萬兩黃金了。綱吉又不是什麼明君,雖然經過多方斂財,透過鑄劣幣又賺了一百多萬兩,可是支出也大,目前幕府的庫存也僅僅能維持在七八十萬兩黃金左右,再加上白銀,恐怕也僅僅是剛夠於中的這個要求。可是,如果都賠給了於中,幕府又該怎麼辦?(1680年德川綱吉繼任為將軍時,幕府金庫內已不足一百萬兩,1694年時幕府國庫已經見底,為斂財,綱吉開始鑄造劣幣。)

“看來你們確實有些艱難!……不如這樣吧。我給你們四百兩白銀,你們還給我一百三十萬兩黃金,怎麼樣?這總該可以了吧?”於中突然說道。

“……”井伊直興和柳澤吉保愣了一下,一時不知道該如何回答。

“答不答應?這是我最後的條件,如果不答應,那你們就回去吧!”於中揮手叫道。

“……好吧,我們答應!不過,白銀兌換成黃金需要一些時間!”柳澤吉保說道。

“這個我不管,只給你們一天的時間。……接著來,該第四條了……”

……

談判繼續進行,速度並不慢!

僅僅半天,這份《江戶條約》就由雙方商定完畢。

除了要求幕府答應北海道屬於中國,日本是中國藩屬,幕府必須每年向清廷進貢兩次,賠償中國五十萬兩黃金這些條件之外,於中還要求日本向中國商人和船隻開放全境以及所有的商品貿易,這一條經過井伊直興和柳澤吉保等人的力爭,最後變成了日本向中國商人開放開放名古屋、大阪、兵庫(今神戶)、神奈川、馬關、野邊地(在津輕海峽附近)以及整個九州!而且,日本還要供應中國船隻淡水、糧食、保護漂流船員、准許中國人上岸遊覽,中國船隻有權在日本近海及內海自由航行、停靠等等,並且,日本還必須降低關稅。另外,於中還要求幕府必須大力推行中國文字,並鼓勵日本人學習中國語言,行中國禮儀,結果,這一條成了幕府一方三人除了北海道的歸屬權外答應最快的一條。本來,於中還提出了割讓對馬島給朝鮮,種子島、屋久島、奄美列島給琉球,結果,井伊三人堅決反對,後來又表示對馬島堅決不能讓,至於奄美列島、種子島以及屋久島則是薩摩藩的事情,結果,於中告訴三人自己會去找薩摩藩去談判,這三人也沒什麼表示。

談判進行地一直還算比較平順,於中又向柳澤吉保三人提出了自己蓄謀已久的一條,那就是“中國軍隊有權討伐對中國無禮的日本大名,而且幕府必須派兵助戰”。結果,井伊直興三人在這方面死不讓步,硬生生把這一條磨成了“中國可以討伐對中國無禮或者冒犯中國的日本大名,但出兵與否必須獲得幕府的同意!”

最後,商定條約的四人在這份條約的簽字畫押,並蓋上了幕府將軍以及於中的提督大印!……將軍與提督籤的條約!也就是說,這是一條兩國的皇帝可以否認的條約。不過,吃虧的一方很顯然是幕府。而這個條約上面還有一點比較不同的就是,於中並沒有稱自己一方為“清國”,而是稱的“中國”,他對幕府三人以及手下諸將的解釋是:“華夏自古就被稱為‘中央帝國’,做不了中央帝國的,就成不了那麼多國家的宗主國,成不了天朝上國,如今既然我們大清是那片土地的主人,所以,這‘中國’就是指的我們大清帝國!”

就這麼著,談判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