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騰訊控股的全面要約收購期已經於7月12日結束。

由於在要約期內,騰訊的股價暴漲,截至7月12日已經達到7。2港元,超過了風行的要約價6。75港元,這樣一來,很多小股東並沒有接納要約,接納水平為6。3%,這樣,加上之前已經擁有的54%,風行及一致行動人方最後獲得的股份為60。3%。

作為要約人,林風本來是可以透過延長要約期,在二級市場壓低騰訊股價的方式,進一步獲得股份的。

但令市場人士和騰訊董事會驚訝的是,林風並沒有那麼做。

平淡的接受了要約收購結果,並沒有去爭取獲得更多的股份。只是按照港交所規定,提前一個月發出了召開騰訊控股特別股東大會的提議。特別股東大會的日期,就定在8月16日。

就在之前風行釋出公告宣佈已收購mih公司所持股份,並對騰訊控股發起全面要約收購之後,騰訊董事會已經形成了特別決議,修改了董事會章程,增加了“驅鯊劑條款”。

其中包括董事會輪選制:每年只進行一位董事的改選,這樣,風行即使收購到了足量的騰訊股權,也無法對董事會做出實質性改組,即無法很快地入主董事會控制公司;

多數條款:涉及重大事項(如公司合併、分立、任命董事長等)的決議須經過絕大多數持有表決權者同意方可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