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第一起刑事案件(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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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定下來的,當然這個數字是每年都要再次商量重新確定一次的。
至於自己的婆婆和兩個小叔子,每個月的薪水也不少於兩千泉的,但這些對於高娘子來說,一概不是問題,因為她只需要十天,就能賺夠一個月的所有開支,而剩下的二十天,那可是純利了。
高娘子自己,有一個存錢的箱子,看著那個箱子裡日漸堆積的銅錢,高娘子都不知道,自己居然會有一天為錢多而煩惱不已,若是真正錢多了,難不成要埋入地下麼?那,埋在哪裡比較穩妥呢?
高娘子所遇到的焦慮,不止是高娘子一個人的焦慮,而是這個集市所有商戶的焦慮,當第一起民事案件發生之後,這就是老高他們的問題了。
一戶賣澧酪的商戶,存了有上萬的貨泉,緊看慢看,還是被小偷給偷走了,於是,在集市巡警設立近一個月後,吳俊的巡警管理處終於接到了第一起商戶的主動報案。
吳俊在接到報告後,對此相當重視,這名商戶是在外出進貨的時候,小偷撬開了窗戶,從窗戶當中鑽入,把商戶掩藏在炕尾罐子裡的錢,全部偷走了。
看著那哭天抹淚的商戶,吳俊心中也有些惻然,那可是上萬的錢,這些起早摸黑的商戶,或許就是他從一開始至今的積蓄了,因此,破案是必須的。
透過對周圍商戶和一些集市人員的走訪後,吳俊鎖定了兩名犯罪嫌疑人,對犯罪嫌疑人的抓捕非常順利,本來對於獲得一大筆錢的小偷來說,能藏的地方就不多,因此,無論是抓捕還是起獲贓款,都進行得非常順利。
這個時代的反偵察手段極其低階,吳俊算是略施手段,就順利破獲了案件,並將那名小偷捉拿歸案,贓款在和失主核實做了登記之後,馬上就歸還了失主,至於小偷,卻讓吳俊犯了難。
因此,在當日的碰頭會上,吳俊就通報了這起案件,並提出了商戶儲存錢款的困難,在經過一番商議之後,當即拍板決定了兩件大事,一是對小偷進行公審,二是在集市開設一家錢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