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雅各布的東行手稿(節選)(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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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三十丈,角度四,五連發!”
角度一是平射,二是三十度,三是四十五度,四是六十度。
騎兵弩的射程大概是四十丈,但是三十丈能保證射透騎兵皮甲,因此遠距離拋射,被設定為六十度。
按照平均三秒一發的速度,五連發就是十五秒,即便是輕騎兵全速奔跑,十五秒也就是三四十米的距離。
如果五連發不能擊潰敵人,那接下來就是角度三的十連發,之後是角度二的二十連發,至於角度一的二十五連發,吳俊壓根沒有考慮過。
如果這個世界上存在能夠堅持在短短一分鐘的時間裡挺過暴風驟雨般的一匣子五十支重箭騎射,吳俊想:自己乾脆投降算了。
無論任何時候,火力投射能力,才是一支軍隊的核心戰力!這就是吳俊的唯武器論,而陳大總工,對吳俊的這種想法,一萬個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