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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實際上的“窮人”。
既然一個社會有“富人”與“窮人”之分,在享受、佔有社會資源與成果上,就必然存在“多”“少”之差“難”“易”之別。無論你吐多少口水,也匯不成絕對平均的大海。我們可以說“人是生而平等的”,也可以喊喊口號“你有權享受我也有權享受”,可不管在哪一個時期哪一個國家,“富人”們總是能最大程度地享受、佔有社會資源與成果。這是莫可奈何的事!我們總不能像“梁山好漢”一樣落草為寇,嘯聚山林,打家劫舍,劫(殺)富濟貧吧?況且“梁山好漢”們的劫(殺)富濟貧,“富”是劫了,甚至殺了,可濟的“貧”卻不多,大部分都是落入了私囊或是小集團的口袋,大家“大口喝酒大塊吃肉”,“窮人”照舊很多,也“窮”得叮噹響。既然如此,在我們承認這種事實的同時,能不能也讓“窮人”“最大程度”地享受、佔有社會資源與勞動成果?
最好的辦法,當然就是富人主動讓出一點。富人讓出了一點,窮人自然就能多享受、多佔有一點了。但問題是這樣的:富人願意主動讓出來嗎?
人大體上是自私的。我想這一點,誰也否認不了。富人們尤其如此。“為富不仁”這個詞語,既不是我們的老祖宗對天放的空炮,也不是我們的老祖宗酒足飯飽之後打的嗝,更不是我們的老祖宗脫褲子放的臭屁,“人不為已,天誅地滅”,早就被“富人”們奉若神明,是他們行事的準則,也是指導他們登上“福布斯”之“光榮榜”的“聖經”。“富人”之所以能成為“富人”,是與他們平時的累寸積銖、錙銖必較分不開的。你要他們無私“獻血”,無疑是“放”他們的血,要他們的命。搞笑的是,在我還在寫這文字的時候,又冒出了一新聞,1月8日山西某市出臺了一紅標頭檔案,要那些煤老闆,一噸煤多出“三十元”或者“十五元”,用來辦社會公益事業,美其名曰“劫富濟貧”,據說那些大款們還挺“高興”。這高興肯定是裝出來的,要不然,政府也不會出此下策,明火執仗地以政府的名義“放”煤老闆們的血了。由此可見,要富人們眉開眼笑地把自己的“血”毫無回報地“輸”給窮人,是一件多麼困難的事!
具體到重慶市教育發展基金會“捐了五百萬其子女就能免費入讀重點學校”這件事上,我看政府也是不得已而為之。因為政府的資金有限,對於教育無法大規模投資,面對城市教育與農村教育越來越大的差距,政府想在這方面有所作為,讓廣大貧困地區的師生,也能像城市裡的師生一樣,住上好校舍,用上現代化的教學裝置和儀器,這實際上也是在追求一種“公平的教育”。可政府又實在“窮”,花錢的地方又很多,於是就想辦法,打的是富人的主意。大概政府也想到了“為富不仁”這個成語,也知道“人是自私的”這個定律,懂得要富人們甘願“出血”,就得給他們一點好處,要“引玉”還得先“拋磚”,要“魚”上鉤子,總得拋“餌料”,想來想去就想出了“捐了五百萬其子女就能免費入讀重點學校”這個點子,以“‘誘’富濟貧”,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教育公平。
但“窮人”們不幹,說這是教育的“嫌貧愛富”,對重慶市教育發展基金會就是一陣長槍短炮,炮火連天,還加上口誅筆伐,把重慶市教育發展基金會搞得灰頭灰臉,不敢吭聲。
依我看,這些說“嫌貧愛富”的“窮人”,如果不是忌妒,有一種“酸葡萄”心理,就是眼睛高度近視近乎瞎子,既看不到現實,也看不到未來,只是在逞口舌之利,以發洩自己“窮”的憤懣。現實就是,富人們不管捐不捐錢,他們的子女都能享受到良好的教育,即使一分錢不捐給政府和社會(他可以“捐”給私人),他們的子女照樣能進重點,出國或者辦學校都不是問題,還別說什麼重點不重點了,你以為他們的子女非得讀你那“重點”不可?“公平”從來都是相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