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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申訴。
其實,如果合同中沒有特殊條款,即便是已經確定了特拉斯葡萄不可能釀出銀牌酒,他想要索賠也要等到九月或者十月交貨期之後。
不過,現在的合同中有一條:如果在檢查葡萄酒並確定對方無法完成合同,就視同對方違約。
在十月之前,北半球肯定都不是葡萄收穫季節。也就是說貝爾農場和埃科貝農場都不可能再用所謂的特拉斯葡萄釀酒。這完全可以確定對方不可能提提供合同規定的葡萄酒。所以對方違約的事實很清晰。法院支援他的主張也合情合理。
法院的這個決定來得比他想象中要快得多。他原本以為需要再等一兩個月的。
不過,他轉念想,覺得這可能是因為假造藍湖葡萄酒案引起太多人的關注。而他又將那個合同和這個案件聯絡起來,連帶這個合同如何處理也備受關注。
美國需要保持政治正確的東西有很多。比如,契約精神就是其中一種。
如果非要舉一個例子。可以從法律上一些不公平看這個現象。
美國的法律對有錢人的保護更多。很明顯的一個例子:企業犯錯,所有人都知道企業的行為其實就是管理者的意志。但美國的法律中,那只有企業負有責任,而管理人員不需要負法律責任。
所以在法律之下,就算某個企業因為汙染等問題讓幾十萬人受到傷害,最終的結果最多就是判企業賠償。而且這還必須受害者起訴。然後拖多少年還不得而知。
那是法律。但那違背了契約精神。那是是政治不正確的東西。
所以,有些人想到了一個制衡的辦法。
再舉一個例子。
比如那些金融結構在遇到經濟危機時,通常會以欺詐的方式,不僅不提醒投資者規避風險,而是希望透過投資者的損失來保護自己的利益。
那不違法,只是違背了社會道德。公眾極端反對。於是就需要安撫公眾的不滿。
為了證明聯邦是具有契約精神的,國會有權對這些企業和管理人員進行質詢。
但是質詢之後,不會有任何的處罰。最多就是根據這些漏洞提出針對某些法律條例進行修改。至於法律什麼時候修改,甚至是能不能修改?
看情況吧!
當然,被質詢的企業管理者如果通不過質詢,會名聲狼藉。因為質詢可能是公開的。讓管理者聲名狼藉不得不暫時消失。那可能是唯一的懲罰了。
不過過幾年後,你也許會發現那人又出現了。被迫消失的那幾年那人也許只不過是度假,可能只是開著超級遊艇環遊世界。
無論如何,哪怕那只是一種形式,但那表明了一個態度:政治正確無疑是必須要維持的。
正如林克說的,契約精神是美國的立國之本。美國的三權分立制度就是在社會契約論這個理念上建立起來的。
所以,有人需要鞏固“契約精神依然堅挺”的印象。那麼林克提出的主張,是他們必須要支援的。因為已經不少人贊同林克“美國夢崩塌”的批判了。
…………
傑西卡果然在週五之前處理好了加州的事,甚至在晚飯之前趕了回來。
得知法院受理盛氏國際貿易的申訴的訊息之後,她不由問:“盧克特拉斯已經死了。約翰馬龍有可能會就此拖延時間。”
林克也想過這個問題。他看著正在畫畫的漢娜,說:“根據盛氏貿易和他們的合同,沒有規定他們的責任比例。也許他們之間有,但是那是他們的事。”
他笑著說:“只要法院判我勝訴就行。”
他不管十億美元誰出,反正能拿到就好。
他將盧克特拉斯列入被告名單的原因,是因為這人雖然死了但是資產會被凍結,會被用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