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第2/5頁)
章節報錯
些路邊的舊書攤內。這些舊書攤表面上是售賣舊書,其實是暗地裡售賣淫穢製品以及“六合彩”資料。路上還有一些人流動售賣。據周邊的市民反映,在地下“六合彩”開彩的日子裡,有近一兩百人在這裡進行上述的非法買賣。
2004年12月27日中午時分,根據群眾舉報,柳州警方集結了30多名警力,對這些窩點進行了疾風掃落葉般的突襲。當場將5名涉嫌售賣賭博資料以及淫穢製品的人員,繳獲了500多份“六合彩”資料,及一批淫穢書籍、影碟。部分不法分子看見大勢不妙,紛紛藉助著周邊複雜的地形,瘋狂逃竄。在此次行動中,警方在現場還發現了一個售賣春藥的窩點。
從2004年10月29日以來,柳南公安分局已經在轄區內繳獲了超過5000冊的地下“六合彩”資料,對36名涉嫌進行私彩賭博的人員進行了刑事拘留,對76名相關人員進行了治安行政拘留,送勞動教養者達137人,嚴厲地打擊了柳州市的地下私彩。
魔戒、蠟筆小新、果園尋寶……只要來“抽獎”,就能獲得這些玩具和卡片。2004年06月12日,針對西安部分中小學校周圍小攤販誘騙未成年人花錢抽取非法彩票撞運中獎現象,西安市新聞出版局印製管理處、西安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進行了聯合查處,收繳了大量非法彩票。
2004年06月12日上午,在西安環南路食品批發市場二樓,記者發現有十來個攤位在銷售兒童玩具,而寫有“中獎”、“抽獎”字樣的紙板都擺在醒目位置,前來兌獎、進貨的小商販絡繹不絕。一個攤位老闆極力向記者推薦一款售價兩元的“學生彩票”。彩票分為兩部分,一張紙板上是中獎情況,另一張紙板由寫滿“獎”字的小方框組成,抽獎者揭開任一小方框,在中獎單可找到相應的獎品。
記者問:“那怎麼賺錢呢?”攤主說:“從我這裡進貨,一份‘學生彩票’才5元5角錢!彩票共有320個方框。一角錢抽一次獎,收入就有32元錢!”按老闆的計算,這種“彩票”每份可淨賺26。5元。
類似的“彩票”還有很多:9元錢一張的,獎品就在紙板上貼著的紙袋中,小孩子掏五角錢抽獎,大獎是5元錢;蠟筆小新抽獎卡,一元錢一抽,挑選小新不同的圖案,每張背面寫有獎項。還有一種“魔戒”,一元錢一抽,最高獎品是一個劣質指環,據說這一撞運遊戲很好賣,抽獎者幾乎全是在校中小學生。
2004年06月12日,執法人員在該市場查扣了各類非法彩票上千張(份),責令市場數十家賣非法彩票的商販停業。據商販們講,這些“彩票”都是從安徽等地進來的。
據瞭解,我國對博彩業有明確規定,不允許私人印製、發行彩票或變相彩票。目前出現在市場上的這些“學生彩票”,明顯帶有賭博性質,已嚴重影響到在校中小學生的身心健康。有關人士提醒家長,學生正處於學習階段,如果在這個時期接觸博彩,容易養成投機取巧心理,並分散學習興趣,遇到孩子買“彩票”時一定要制止。
浙江“六合彩”第一案,2004年12月28日下午在泰順縣法院開庭審理。1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8個月至2年零10個月不等的徒刑,對於犯罪所得財產或供犯罪所用的財產,予以追繳或沒收。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歐揚景、蘇宗平、胡首來、歐學義、陳秋貴(另案處理)等人,於2004年1月某日,在泰順縣雅陽鎮客運中心歐揚景的家中,商議集股金從事“六合彩”賭博做莊。集資“六合彩”賭博做莊總股金人民幣75萬元,並約定漁利部分按股分紅,形成了以歐揚景等人為首的賭博犯罪組織。
該組織於2004年2月份(即第十期)開始從事“六合彩”賭博做莊,主要透過電話報注、收注登記、開獎後個別結算、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