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拒絕。

所以每次“我消氣了;我錯了,咱倆挺合適的,湊合在一起吧。”這種話說完,崇慎都默默地看著她,沒有走開。

其實鍾慈每次嚷嚷著分手後回去冷靜都會後怕,萬一哪一次崇慎受夠了,她慣用的那一套他也吃膩了,覆水收不回來,她該怎麼辦?她很害怕,她總是怕失算,但是太過強勢的性格讓她必須在適當的時候在這份感情裡興風作浪一番,為的就是強迫崇慎說出愛她這句話,哪怕說一次。

鍾慈期盼著在她說分手的時候,崇慎能破天荒地抱著她,難堪的跟她示個弱,哪怕只是露出難過的表情,像愛情裡的失敗者一樣跟她說“我愛你,別鬧了。”哪怕只有一次,等到這樣的結果後她都不會再說分手,她就好好的跟他過一輩子。

可是早晚有一次是失算的,終於等來了,就是這一次。

作者有話要說: 更新時間改成每天下午的18:00

☆、鍾慈2

分手一個月鍾慈也沒有去找崇慎,崇慎那邊也風平浪靜,可是鍾慈不找崇慎是因為最近她發現周圍有些人特別留意她,鍾慈多聰明啊,幾次下來就知道怎麼回事,她等著王爺過問崇慎,到時候崇慎就會被逼著來找她,說父親想見她。

可是,萬萬沒想到,王爺精心設計的圈套,她幸災樂禍的往裡跳,這位始作俑者望著圈套裡的她,說出了“不必了”這句話。

那天鍾慈恍恍惚惚的走回家,從王爺府邸走回家要一個小時,她就這樣走著,傍晚街道總是熱鬧的,可是她覺得在她周身彷彿扣著一層玻璃鐘罩,她在裡面悶著,嗡嗡作響,她甚至走著走著覺得自己揹著自己的墓碑,上面刻著他不愛她的墓誌銘,刻著那個人的種種。

她不生氣,她只剩下恨,她在心裡與自己對話“他能愛誰呢?他沒有愛一個人的能力,他必須孤獨終老!”“他不會好過的,他需要在愛情裡煎熬,哪怕承受一回。”“他哪怕這次是口不對心,但是說出口的話就必須付出代價。”

對,付出代價,怎麼讓他付出代價!

鍾慈的人生不可能一帆風順,但是她總是被激發出別人沒有的力量。

小時候家裡不重視她,寄養在上海表哥家,鍾府世代從商,但不許她一個女孩家學金融,她要一口氣,成年隻身考到北平,不要學費資助,上學期間就顯露出一股野性難馴的氣質,她是學生會里唯一的女性,她是男生不敢觸碰的豹子。

畢業後就職,在商會被打壓,她在租住的公寓桌上刻下“兩年”這兩個字,兩年後她可以和男人們並肩作戰,學習了兩門外語,她比男人懂應酬,比女人精於算計,一切她想要的她都得到。

不對,不是一切,崇慎,她第一次見到他,這個男人高大偉岸,稜角分明的臉,高鼻樑,蜜色的面板,一切都是她喜歡的,連線觸下來他的小動作,他骨子裡不妥協的勁頭她都愛,她什麼都有了,只差崇慎!

她走回公寓,倒在床上,鞋子掉在地板上一支,“邦”的一聲。

沒關係,她今天特意打扮,這雙鞋她花了很多錢訂做,一直捨不得穿,可是崇慎都沒有從頭到腳打量她,沒關係,磕壞了就磕壞了吧。

她又開始胡思亂想,她必須找個更好的男人!更有錢或者權傾一世!

但是她很快就躺在床上嚶嚶的哭泣,不行,這一次怎麼這麼沒有上進心,好的都不想要,只想要他。

她只想要個吵完架她要臺階下那個人願意給的,想要個她抱怨連連那個人只聽著不附和的,想要個她暢想未來時那個人微笑聽著倒杯紅酒給她的。

那個人她就遇到過一個,再找也不是不可能找到,只是她覺得一下子老了,抽乾了所有力氣,世界咆哮她卻耳鳴,明天也不想早起,定製的衣服讓它爛在成衣店,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