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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叫的狗,才會咬人。”
當然這個比喻被大寶知道後,他肯定是要被修理一頓的。
這就是可馨和江翌瀟培養出的孩子,幾乎個個是好樣的,連刁美豔所生的、被可馨救出的五皇子江崇晟,都中了舉人,名次也很靠前,第六名。
事實上,可馨少兒團的那些小傢伙,科舉考試中,名次都不錯,一般都在前十名之內。
子驀是武狀元,葉宇琪中了榜眼,醇親王的大兒子和霖兒同窗,中了狀元。
江崇晟,可馨和江翌瀟對外把他的歲數,虛報了一歲。
今年十五的他,對外公開的歲數是十六歲。
身份是孤兒,被可馨和江翌瀟再去南海的途中所救,以後一直帶在了身邊。
醇親王是知情人,但是他卻認為可馨做得很對:“稚子知道什麼?說起來,也是夠可憐的啦。”
“二哥,咱倆可是想一塊去了。”面對真性情的醇親王,可馨每每都能生出一種孺慕之情,把他當著親哥哥。
覺得他和徐昊澤本質的區別就是,醇親王不自私,懂得為別人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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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目錄 第四百零一十七章 賢妃被廢 大寶立功(一)
(女生文學 。wenxuemm。) 作為可馨和江翌瀟的義子,尤其是可馨從沒把他當做外人,小崇晟很快就忘了自己的身世,把兩人當做了自己親生的父母。
小傢伙很呵護弟妹,很有當哥哥的樣子,和可馨的感情,也特別深厚。
江家的孩子,除了琬凝和小玉兮、小悅兮,其他的男孩,包括女孩雲染,每到逢年過節,齊聚一堂之時,都願圍著可馨打轉。
而對江翌瀟,都是敬而遠之。如果說,可馨是慈母,那麼江翌瀟絕對是嚴父丫。
大寶、二寶和三寶,三歲之前,江翌瀟還抱他們,和他們說笑,三歲以後,對不起!我就是座冰山了。
你們犯了錯,休想我會姑息,一律體罰。
原來是棍棒,後來在可馨的強烈抗議下,改為了圍著操場跑十圈。
再嚴重,外加俯臥撐一百到三百不等。還有太陽下罰站二小時到五個小時媲。
為了這體罰,醇親王和忠勇侯不滿,婁嬤嬤和安媽媽也不滿。
婁嬤嬤和安媽媽疼孩子,疼得厲害,一看孩子那麼點,就要挨累受苦,是敢怒不敢言。
每次孩子挨罰,兩人就在一邊流淚。
所以可馨的孩子,身上沒有驕嬌二氣,都很獨立,很能吃苦。
小玉兮也不例外,這也是徐振堯特別喜歡她的地方。
每次不管是進宮,還是在外面吃飯,她從不讓徐振堯為她浪費。
兩人四菜一湯,從小玉兮懂事起,就沒變過。
小玉兮很小,就奶聲奶氣地告訴徐振堯:“娘說了,‘浪費糧食最可恥。’哥哥,娘叫了我一首憫農詩,我背給你聽:‘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所以,我們要把碗裡的米粒吃乾淨,一粒都不能剩。”
徐振堯本就提倡節約,見她這樣,如何不喜歡?
再看看他的那些嬪妃,動不動就抱怨宮裡吃的不好,叫自己父母,想法送好吃的東西進來。
這一比較,徐振堯就更不喜歡,那些女人了。
堯順十年大慶後,他終於開始整肅後宮。
只是誰也沒想到,第一個倒黴的,會是大皇子的母親賢妃。
事情是這樣的堯順十年冬,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