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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最後一桌客人是10點鐘離開的,零點前,一、二層樓已打烊。員工也做了簡單的詢問,沒人在零點後見到陌生的可疑人,奇怪的是黃總也沒人看見他出樓。
“那他人哪裡去了?”張國華疑問。
第一部 第五節(1)
封堵西山路的警察見郭影整個人都虛弱下去,沒太在意她說的話:“我丈夫在山上,我去找他。”
“你不能進去。”警察堅持原則。
“我丈夫是凌副秘書長。”郭影換個角度,搬出大名鼎鼎的市府副秘書長,目的是讓某警察知道自己找誰,以期特別對待放行。
不料,有個警察驚怔地望著郭影。
“怎麼啦?”郭影覺得警察莫名其妙。
“你是凌、凌秘書長的愛人?”警察仍然發愣。
“是。”她說。
“他被人槍殺啦!”警察說。
“啊!”郭影頓覺天旋地轉,身靠著一棵樹才沒倒下。警察隔著警戒線扶她一把,她猛然躥起來,像只遭槍的兔子,做生命最後的掙扎,一躍而起,衝破警戒線,把扶她的警察拖出很遠,然後甩開,疾風閃電似的瘋跑上山。
給甩到一邊的警察來不及清醒過來,目瞪口呆地站在那裡,望著奔跑的身影在視線裡消失。
“她是死者的家屬。”另一名警察說。
“是妻子。”警察說。
衝破警戒線犯法,要受到拘留懲罰。這個女人例外,警察沒去追她。
出事的具體地點在哪裡郭影不知道,反正在山上,她飛一樣朝山上跑。那時她像一張給雨打溼的窗戶紙,哀傷而沉重,頭腦成了一座深冬光禿禿的山,空曠而沒一絲生命跡象。巨大的痛楚侵入她的肌體,腦海閃過:死亡,死亡!
幾個小時之前,一位晨練的老者,穿著一身白,雲一樣地飄向山頭。那兒有一塊林間空地,他在此地打蘋果酒店案脫不開身,便令副支隊長柳雪飛接手這個案子,立刻帶人勘查現場。
刑警做著現場勘查筆錄:案發時間,晨4點至5點之間;地點,西山山頂,報案人……槍擊的性質,他射,雖然只有一處貫通的致命傷,但彈道不符合自射動作,而且現場沒留有物證——槍支。
第一部 第五節(2)
“現場應遺留彈頭、彈殼,仔細尋找!”柳雪飛聲音很高地說。
姚劍站在離屍體稍遠的地方,面前一塊石頭的頂端有一個自然形成的溝槽,裡邊汪著雨水,透過樹木枝葉的陽光照射到上面,他看見太陽光像數條魚在暗溝裡遊動。
市政府副秘書長被殺,使用的兇器是槍,案子性質重大。死者晨練時遭槍殺,沒有被翻動、被劫、被竊現象,可以排除圖財害命,近距離一槍斃命。
“會不會誤射呢?”姚劍假設。
如果誤射推測成立,也是近距離的誤射。刑警排除了死者自己誤射,他人近距離的誤射自然也排除了。可是,誰在晨練時還攜帶槍支呢?預謀殺人!此案不是一樁普通的刑案,不普通在死者的身份、地位上,他之死的後面……姚劍的思維給一條身影剪斷。
“老凌啊!”林間迴響悲傷的呼喚聲音。
刑警奮力攔阻郭影,說:“你不能靠近!”
“他是我丈夫!”郭影歇斯底里地喊叫,“我看看他!”
現場勘查沒結束,還在緊張地進行中,外人不可靠近,以免破壞現場。
姚劍走過去為警察解圍,他認得不顧一切的闖入者,說:“郭影,你跟我來,我有話跟你說。”
郭影情緒穩定了些,她的眼淚和話一起滑出:“姚局長,老凌死啦。”
“我知道,我知道。”姚劍說。
他們走得離現場遠一點兒,在那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