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回家】(第5/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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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立錐之地。
本來麼,按照歐秀華的盤算,自己或許只有兩條路可以走了。
要麼,去投奔自己的孃家——但孃家的情況也很不好。
父母已經去世了,家裡雖然有個長兄,但是那個大嫂不是個好相與的,也從來不是個良善的性子。
自己早年和陳建設的婚姻期間,後來就因為總有人上門討債,生活過的很拮据,大嫂就勒令自己的大哥,跟自己斷了來往。
逢年過節都不會打電話問候的那種。
如今自己孑然一身,還是一個刑滿釋放人員的身份……去投奔大哥一家,恐怕那位大嫂是不願意接納的。
而且,就算大哥念著兄妹之情接納自己,但是……何必呢?
這樣的話,一定會造成人家夫妻之間的矛盾的。
歐秀華其實是一個善良的性子,實在不想因為自己,導致大哥兩口子夫妻失和。
不能投奔孃家人,就只有自己想辦法找個地方生活了。
朋友……不是沒有。
但都已經疏於來往了。
她的兩段婚姻,都遇人不淑。
陳建設那段,就借債無數,被人上門要債不知道多少次了。
顧康那次,更是遇到一個爛賭鬼,輸光了家產,還要自己挪用公款來抵債。
原本的幾個朋友,也都借過錢的。歐秀華還想著出來後打工,賺錢,怎麼也要把朋友的錢還了……
債都沒清,怎麼好意思去上門借住?
那就……只好先找個便宜的小旅館暫住了。
兜裡還有一百八十六塊錢。
這個錢,放在幾年前,還是能用上一些天的。
但千禧年前後這幾年,經濟飛速發展,物價也跟著騰飛的。
歐秀華人在監獄裡,對外界情況不是很瞭解,但出獄前幾天,也小心打聽過。
這一百八十六塊錢,怕是用不了幾天的。
投奔兒子……
自己實在沒臉!
當年改嫁後,自己還管過他一陣子,後來顧康爛賭破家,自己就沒有餘力在給這個兒子撫養費了。
一直以來,都是自己虧欠這個兒子的。
如今,這個孩子才多大年級,又要養活五歲的妹妹,雖然有老人留下的房子可以住,但……生活想必一定很艱難了。
自己再去投奔他?
實在沒臉!
其實路子已經想好了。
找個便宜的旅館,最便宜的那種。
城鄉結合的區域的小旅館,一個床位,一天也就十塊八塊的。
包上半個月,還能再便宜一點。
然後儘快找一份工作。
這個年代對刑滿釋放人員還是有一些安置政策的。
出獄前,也拿到了監獄開的介紹信。
一些對口的單位,是在政策之下是可以接受刑滿釋放人員的。
但工作肯定不會太好。都是一些工廠女工,或者是賣勞動力的崗位。
自己是學會計的……但是自己是經濟犯罪進去的。
哪個老闆或者領導,敢再用一個曾經因為挪用公款的會計,來給自己的公司或者工廠來管錢?
不管苦不苦的,也只能先去找一份能餬口的工作了。
做工廠女工也不錯的。
只要找到了,就可以住宿舍。住的問題解決了,也就解決了一大半的麻煩。
站在公交車站臺,歐秀華被日頭曬的有點頭暈,等了會兒沒等到公交車,正想著先去樹蔭下站會兒……
一輛商務車,緩緩的開到了面前。
車門開啟,車內,坐著一個少年,對歐秀華露出了溫和的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