粹就是胡說八道,版權轉讓了就是轉讓了,是轉讓不回來的!”

林牧摸了摸下巴,點頭道:“那如這個‘少年程式碼菌’所說,公司想要保證自己的利益,避免作者帶著版權中途逃離怎麼辦?”

張博仁想了不想:“這並不是問題,一般合同條款裡都會有相關的制約,而且授權期限一般是十年,十年後權利就會回來,即使如此,在此十年中,版權也是歸屬於創作者的,其版權中的各項財產權,作者都有獲得收益的權利!

當然了,這是在合約中沒有陷阱,版權中的財產權還歸屬於作者的情況下。”

林牧一挑眉毛:“全世界都是這樣?”

張博仁肯定道:“版權屬於作者,全世界都是這樣!”

……

張博仁是青華法律系專業出來的天之驕子,對自己職業的專業性,最是注重,容忍不了一點錯誤的地方,現在眼看著一個外行傻貨在這誤導旁人,哪裡還會有什麼好臉色?

如果這個“少年程式碼菌”敢出現在他眼前,估計早就大耳光子扇過去,清理行業環境了。

可惜,影片裡的“程式碼菌”明顯不知道張博仁的想法,中年悶騷娘炮的聲音,依舊持續不斷地傳入眾人耳中,配合著他那紅色背景、倒八字眉一臉興奮的表情頭像,讓林牧總有種想一巴掌扇出去的衝動。

而且,在這下面的話中,就說到了先前兩人所談的“授權10年期限”。

“版權屬於公司,這是無可爭議的,但是大家放心啊,這個時間不是無限期的,而是10年!

因為我身邊就有做出版和做主編的朋友,所以我就直接拿來一份合同和大家講一講……”

影片中,出現了一份合同,作為“少年程式碼菌”的佐證,但林牧暫停看了半天,也只在那合同上寫的是“授權”,而不是“轉讓”。

影片繼續,悶騷娘炮繼續出現。

“我只是想告訴你們,,這個行業,真的沒有你們想象中的那麼壞,但是為了避免你若干年後出來丟人,請你先看好你的合同,在簽字的時候,抱有一種契約精神!”

林牧笑了笑,這是要噴作者了,說他們沒有“契約精神”?

自己身邊跟著張博仁全程解釋,都聽得暈暈乎乎,更何況是那些被各種手段、文字陷阱坑騙的作者?

欺詐如果也能算是契約精神的話,那未免也太過可笑了!

……

影片中繼續進行,就開始用看似公正的話語,來黑起夏達了。

“當我們想象著,嬌弱的達叔,用可憐的小眼神望著我們說:我病了,我們大多人的輿論就已經被出於人性的同情、憐憫的道德心所綁架了……

許多朋友來問我的看法,呵呵,你們都心裡有答案了,還問我做什麼?

要我說,如果你想得出一個不帶有任何感**彩的判斷,那就必須要排除干擾,你就把它當成假的,這樣才能得出自己的判斷……”

說到這裡,影片畫面上,出現先前他所說的兩點:“一:我病了;二:你欠我的”兩排字,“我病了”上面,被畫了個紅線,意為“當成假的、排除”……

“達叔一個月25張畫的速度,應該是一個資深作者的正常速度,而且我看他的微博上,時不時地還曬貓,而且在上一次達叔正常更新的十幾天裡,就突然地生病,也沒有說什麼病,沒有公佈任何的體檢報告……”

不知道為什麼,林牧突然放下手裡的手機,抓過旁邊的水杯,灌了兩口,撫了撫胸口。

旁邊的艾娟疑惑道:“你怎麼啦?”

林牧擺了擺手:

“不知道為什麼,聽著這貨的聲音,感受著他的邏輯,我突然想吐,是真的想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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