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那些歌,都是些沒什麼底蘊,頂多讓人聽個一時的歌,根本不會長久喜歡。

但現實就是這樣。

永遠不要忽視一個明星的人氣。

就像10年後,各個大導演,甚至是曾經拍出無數經典的大導演、天王天后,拍出來電影,根本垃圾得無法去看。

但口碑差歸差,它們的票房,仍舊恐怖,將絕大多數電影,死死壓在下面。

這樣的垃圾玩意,尚且能夠依靠明星的人氣,新聞的炒作,獲得這麼大票房,更不用說那些質量一般,甚至上乘的作品。

處於前排的歌曲,個個背後都有明星巨大的粉絲群支援,《追夢人》力盡於此,也算正常。

即使如此,這份成績,也足以讓鳳菲菲驚喜莫名了,畢竟被他斬落成下的四個歌手,也都是一線中的歌手。

初入一線,就能戰勝前輩,這對她來講,是一個極好的開端。

新歌林牧已經給她傳送過去。

名字叫《紛飛》,大部分人並不知道的一首歌。

甚至酷狗上,都沒有這首歌的完整、正常的音樂資源。

但這首歌,當初釋出時,可算得是同時期,甚至是同年裡,最優秀的流行音樂了。

這首歌之所以後來被埋沒,根底還是出在歌手徐懷玉自己身上。

歌壇之路一直不順,後來自己又退出歌壇,甚至還和經紀公司鬧上法院,一度遭到封殺。

78年出生,98年出道,直到現在,已經將近四十歲。

出道這麼些年,雖然也有幾首曾經火遍大江南北的歌,但終究沒有將這份人氣保持下來。

直到後來10年後,出現在幾個省級春晚上,唱了幾首歌,但已經是人走茶涼。

但《紛飛》這首歌,確實是流行音樂中,難得的上品,因此鳳菲菲仍舊感到很滿意,原本被林牧“敲詐”的憤懣也淡了許多。

而對林牧來講,也是好事。

這個世界的稿費、歌稅制度,因為國內文化產業的匱乏,反而比之前世更為合理與公正。

像前世的稿費稅收制度,極其地苦逼,苦逼到許多人無法想象的程度。

《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了稿酬所得的稅前扣除標準: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800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

這是稿費的制度,寫歌的稅林牧雖然不怎麼了解,但估計也不會差了。

跟搶似的……

這是他的唯一印象。

所幸,這個世界,國內對本土文化發展很是重視,各種文化創作應交的稅,不僅大大減少,而且還一般都預設由購買公司支付。

就像先前的《連城訣》,稿稅是由《武俠故事》支付;而賣歌得的錢,由是由鳳菲菲個人交的稅。

這樣也好,讓林牧少了許多麻煩。

十萬賣歌錢,加上這幾個月,給《故事會》銷量增加,獎勵的十五萬塊,光這整錢,就已經有了二十五萬,全被林牧拿回家,總算將林母忐忑的心,安定下來。

也是,半年沒到,就給家裡拿了二十五萬,林母還有什麼好擔心的?

哪怕她今年沒出去,少賺了那三萬四萬,也暫時不用擔心了。

其實,《故事會》先前預付了七萬訂金,《俠客行》的稿費還有十萬要發給自己。

林牧覺得自己暑假後會很用錢,就把這筆錢留著了。

這還不算《俠客行》後來支付的稿費,這些錢被林牧放在銀行卡里,留著自己用。

有一點值得一提,《故事會》的銷量提升的獎勵,是按五萬銷量,獎勵五萬塊錢計算的。

畢竟,作為業內最大的雜誌,同一本連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