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覺。這些災禍的引發,往往都是因為他不知道“非時不淫;非處不淫;恭敬神明,當有所迴避和忌諱”而造成的。世間人,與其追悔不及,何不如遵戒守期,以自求多福,以倖免於難?今天,特敬錄有關“戒期和天地人忌之期”,冀自愛者,都能遵守,且勿輕犯。

●天忌 切宜禁戒

酷暑嚴寒。

犯之得重疾不救。

烈風雷雨。天地晦冥。日月薄蝕。虹現地動。

犯之產怪物身死。

白晝。星月之下。燈火之前。

犯之皆減壽。

●地忌 切宜禁戒

廟宇寺觀堂之內。

犯之大減祿壽。

井灶圊廁之側。荒園冢墓屍柩之旁。

犯之惡神降胎。併產怪物身死。

●人忌 切宜禁戒

鬱怒

大怒傷肝。犯之必病。

遠行

行房百里者病。百里行房者死。

醉飽

醉飽行房。五臟反覆。

空腹

犯之傷元神。

病後

犯之變證復發。

胎前

犯之傷胎。故凡有孕後。即宜分床絕欲。一則恪遵胎訓。一則無墮胎之患。及小兒胎毒胎瘁。兇險疳痘。遊風驚癇。牙疳等病。二則所生之兒。男必端嚴方正。女必貞靜幽閒,自然不犯淫佚。

產後

十餘日內犯之婦必死。百日內犯之婦必病。

天癸來時

犯之成血麻證。男女俱病。

竹蓆

竹性寒涼。犯之易感寒氣。

薄衾

犯之寒氣入骨。

窗隙有風宜避。夜深就枕宜戒。

交合才畢。嬰兒在旁啼哭。勿則與乳。

交罷勿即揮扇。及飲冷茶水。以若過受涼。或至即死。

一夕勿兩度。

勿服春方邪藥。

勿蓄縮不洩。

生病

生瘡

出痘

非十分復原。萬不可犯,犯則多半必死。

目疾

未愈或始愈,犯之必瞎。

虛勞證

雖養好強健。猶須斷欲一年。若以為復原而犯,多半必死。

傷損筋骨

好後猶須戒百七八十日。若未過百日。犯之必死。縱過亦必致殘廢。

過辛苦

過操心

過熱

過驚恐

過憂愁

皆不可犯。犯之輕則痼疾。重則即死亡。

按照以上逐月戒期,及“天忌”“人忌”等日外,每月尚有六七日毫無忌犯之日。若論保身之士,每月本屬至多“三、四次”,故能疾病不侵,精神強固。而且寡慾者,必多生男,後(代)嗣身體,亦必強固。彼少年新娶,往往縱慾傷身,使百年好合,一時耗喪殆盡,深可悲也!為什麼不“謹守戒期”,保身立命,使日後,有偕老齊眉之境,子孫眾多之慶,天倫盡享之樂?

第十二節.保身廣嗣“要義”

褚尚書,在《廣嗣》中說:‘古代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為的是讓年輕人的身體充分發育成熟,所謂“陰陽完足”,這樣可以確保“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壽”。然而,後世子孫,不能嚴格遵守這一教誨,男子,未滿十六,女子未滿十四,就早婚,所謂“早通世故”。因為他們的身體尚未發育成熟,也就是所謂的“五臟”有不滿之處,如此以來,一般在婚後大都有奇怪之病。甚至,“生,多不育;民,多夭亡。”總而言之,都是身為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