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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也不說話,只是上前背起女兒,大踏步向學校外面走去。福嬸跟在後面,腳步飛快,一步不落地跟在丈夫與女兒後面。那時候,福伯與福嬸不知道體內哪來這麼大的力量,他們健步如飛,只想著能儘快帶女兒離開這城市,回到鄉下。
這城市裡有魔鬼,可以讓人亂了性子,變成豬狗不如的畜牲。
福嬸的話響在福伯的耳邊,在行走中,他淚流滿面,只覺得一顆心已碎成了無數片。
此刻被這城市變作畜牲的不是別人,正是他們的女兒。
他們的女兒啊。
第十章 被強姦的男人
我剛回到家門口,手機突然響了,一個綽號叫獅王的小子在電話裡說,目標出現了。他讓我儘快趕過去,要不,不定又得等到什麼時候。
我收了電話,還沒轉身,老媽正好從屋裡出來。她好長時間沒看到我了,拉著我的手想說些什麼,我歉疚地笑笑,說:“冬兒打電話來,約我晚上看電影。”
老媽立刻鬆了手,一迭聲地道:“快去快去,別讓冬兒等著急了。”
冬兒是我女朋友,我們準備明年五一結婚。她是我的擋箭牌,隊裡有任務,經常三五天不歸家,我怕我媽惦記我,常騙她說在冬兒那裡。這一招百試不爽,老媽喜歡這個咱們家未來的媳婦,生怕我工作忙冷淡了她,所以,她巴不得我能有時間陪女朋友。
我下樓的時候心裡挺內疚的,便想辦完這件案子,一定請假在家多休息休息。
這樣的情節你們覺得眼熟吧,電影電視裡常演,所以我身上發生這樣的事,你們肯定不會覺得奇怪。我們幹警察的,註定這輩子勞碌命。
我要去的地方是暗號酒吧。
獅王是酒吧的酒保,人如其名,一頭金黃色的捲毛罩在腦袋上,遠遠瞅著真跟頭獅子似的。我來暗號酒吧三次,都一無所獲,後來我就琢磨從哪裡開啟缺口。暗號酒吧裡面,看著跟別的酒吧沒什麼不同,白天時生意不是太好,到了晚上,就差不多人滿為患了。來這裡消費的什麼人都有,個個外表看去儀表堂堂,除了一對對情侶或者嫖客野雞,我瞅誰都像同性戀者,但對誰都不敢確定。與陌生人搭訕那是影視劇裡編出來騙人的把戲,在這裡,每個人的警惕性都很高,除非對方也沒抱好心思,否則你往誰跟前湊,誰都有可能唾你一臉唾沫。
我是暗號酒吧裡不多的幾個孤獨者,其它幾個獨坐酒吧一隅的人看上去都那麼與眾不同,我想,我一個人坐在吧檯前抱著杯廉價啤酒喝的樣子一定也很酷。但我是來查案的,就算擺酷也不該選擇這樣的地方。傳說這裡是海城同性戀者出沒最多的地方,我身處其中,卻沒辦法揪出一個來。
我總不能逮誰都問你是不是同性戀吧。
後來,我注意到了吧檯後面的獅王。獅王是調酒師,二十五六歲的大小夥子,耳朵上戴兩隻金屬耳環。戴耳環也不老實戴,兩隻全戴左耳朵上。我跟他搭上話後,他說他姓左,所以耳環才戴左耳朵上。瞧瞧這理由,現在的年輕人,你不能用常規的邏輯去看待他。
我挑中了獅王,因為他在這裡工作,肯定熟悉酒吧裡的常客,如果這裡真有同性戀者,他不會不知道。但怎樣把這小子拿下也是個問題,在酒吧裡混的,都不是凡人,他們就像蛇,你不拿住他們七寸,他們不會跟你說實話。
我最後一次在酒吧裡呆到很晚,直到酒吧打烊。然後,我跟蹤了獅王。
很小的時候我就聽說過“欲親母畜,先近其犢”的說法,沒想到我會把這一招用在尋找同性戀者這件事上。
我的運氣不錯,只一次,我便抓住了獅王的把柄。
原來這傢伙是個小偷,那天半道上經過一座公廁,他進去完事出來,便鑽到公廁邊上的一片小樹林裡。又過了一會兒,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