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把頭上的冷汗,這個時候,方塵歌才發現,身後的衣服都溼透。

再也不想去教室被人參觀,問明高年級風系教室的方向,找到正在和幾個公子磨牙的安爾頓,打個招呼,就提前離開學院。

漫無目的地走在大街上,心中苦笑,這算不算逃學?上午欣雅那人還把自己誇得跟朵花兒似的,下午就很不給面子地逃課,若是明天不去上課,不知道會有什麼效果,也許那人會直接殺到伯爵府來。

“咦,你是方塵歌?”一個略帶遲疑的聲音突然從旁邊響起。

心不在焉的方塵歌扭頭看,“布芬,好巧啊!”

“真的是你,我差點沒敢認!”布芬的臉上帶著驚喜,當初他和方塵歌在賓拉城一別,轉眼過去快四年,半路上出的事他也聽說了,惋惜之餘,同樣無能無力。不成想,今日能在茫茫人海中遇到,布芬自然是欣喜,對於這個漂亮懂事的少年,布芬是發自內心的喜歡,加上和安迪家族的關係,對方塵歌自然更加親切。

“呵呵!好幾年不見,居然還能認出我,真讓人吃驚。”摸摸臉,苦笑,難道自己幾年沒有什麼變化?怎麼僅僅見過一面的人,在過去幾年之後,仍然能在路上認出自己,可憐前世還是特工呢,長這麼張臉,簡直跟貼標籤似的。

“哈哈,誰讓塵歌長得那麼令人難忘呢,你還沒吃飯吧,走,我請客!”布芬發自內心的熱情,方塵歌有不好拒絕,看看天色,果然已經到吃中午飯的時間,不再矯情,兩人邊說著話,來到一個飯店,從門面看起來,裡面應該不錯。

要個隔間,欣賞著飯店的景緻,以前沒怎麼接觸過的兩個人聊起來倒是頗覺投緣。

布芬越說越興奮,他沒想到面前個少年懂得的東西如此之多,不管提到哪個方面,他都能上兩句,雖然不深入,但在他這個年紀,已經很不錯。

“恩?”方塵歌突然發現布芬的神情有些不對,剛才還靈動的眸子直愣愣地透過毛邊的玻璃,看向相鄰的一個隔間,這些隔間之間都是半透明的毛邊玻璃,看東西朦朦朧朧的,不很真切。

順著布芬的目光,方塵歌看到極其狗血的一幕,幾名年輕的食客正調戲位服務員,一個飯店服務員的衣服是統一的,銀色短款的皮衣剛到肚臍,下面是不過膝的銀色皮裙,脖子上繫著條狀方巾,頭上是統一的銀色皮筋,而臨間的那名服務員不管從長相還是氣質都是上上之姿,這樣的人當服務員,一般的紈絝見都會口水不止,何況那幾個人的身份明顯不簡單。

“布芬大哥認識他們?”眼看布芬的神情不對,方塵歌也皺起眉頭,他有種感覺,麻煩要來了。

果然,布芬騰地站起來,“那女孩是我們班的,叫雪櫻,我不能袖手旁觀,你先坐裡等著,解決麻煩了,我再過來。”說完,走出隔間,直奔隔壁。

“小心!”只來得及幾個字,布芬就不見身影,搖頭一嘆,麻煩果然來,不為別的,僅僅隔間門口站的那兩個侍衛就不是布芬所能對付的。

無奈起身,剛開啟門,布芬橫著就進來了,方塵歌愣,快速閃身,‘咔嚓’‘咣噹’桌子板凳碎了一地,布芬‘哇’的口血吐出來,臉色頓時一白。

臉色變了,怎麼三年前的布芬也是中級劍師,三年過去,即使達不到高階劍師,也應該不遠,現在僅僅一個照面,就被人打得吐血,看來對方不是一般的強啊!

上前扶起布芬,“沒事吧,你跟那女孩究竟什麼關係?”僅僅是同學值得如此眼紅拼命嗎?剛才看到那女孩被拉下手就麼大的反應,任誰也不會相信兩人沒關係。

“我喜歡她,可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