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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得一臉燦爛,我不禁鬆了口氣。然後就不停的閒話家長。我把我的身世一股腦兒的告訴她,她光聽,不說話。等到我說完之後,她才告訴我。
她原本是一個名門望族的大小姐,但是家道中落,4歲就被賣給別人了,準備讓他做雛妓,她一生氣,把那裡的老闆娘拿東西砸死了。然後逃出來,自己去了孤兒院,再後來就來到組織裡了。當我問她為什麼笑的時候。她告訴我。
“凡是看道我最燦爛的笑容的人,不是將被我殺死的人,就是我至愛的親人。”
當我有問她為什麼不像那些人一樣穿黑衣服時,她回答我。
“我討厭見血,更討厭裙子,當我穿白裙子殺人時,這身衣服就會提醒我!一定要認真,殺人不要見血,殺人要快,我討厭別人看我穿裙子的樣子。”
而當我問她的名字時,她搖搖頭。
“你也聽到了,我叫48號,我想不出什麼好名字。”當我說我叫白時,她想了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