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枉的準超不過百分之一。

同樣的道理,要說官員不得經商,那也是紙面上文章。一方面,官員自然會透過自家的親屬或家人來作為代理人;另一方面,有不少商人賺大發了,也會花錢買個功名。

所以所謂官員不得經商這個制度實在是名存實亡,連當朝天子都要開皇店,何況他人?官匪勾結都不是怪事,何況官商一體?

也難怪官員們想要做生意。明朝商稅的標準為三十稅一,就是說賣了三十兩銀子才收一兩稅。再考慮到當時南北物價的巨大差異,這個稅率之低,可以說是對商人極為優待了。

這種明面上的稅率,並不代表商人一定負擔低。原理跟前面一樣,紙面上的是一回事,私底下是另一回事。地方上的苛捐雜稅,陋規常例,官府盤剝,動動嘴皮子就能給你加上來。這不是要不要扒你一層皮的問題,而是能不能給你剩下一層皮的問題。所以明朝多數中小商人,如果打算嚴謹守法地忍受“體制外盤剝”,那通常還是很艱苦的。

但是,一旦商人有了官員身份,這可就完全兩樣了。不但苛捐雜稅、吃拿卡要的損失要輕了許多,甚至就連正當的稅賦,也能蜻蜓點水地逃脫不少。

這裡外裡一進一出,“官商”當然就賺得滿盆滿缽了。

至於嚴閣老家的生意,試問,有哪個活膩的敢來收陋規常例?

而這位大少爺嚴鴻呢,他自從17歲接手,經營有方,把嚴家原有的鋪子、店堂打理得井井有條。

那些掌櫃的,管賬的,傍著嚴閣老的買賣,大肥肉誰不想揩點油啊?你敢!以前還好說,現在嚴鴻大少爺管著帳,眼睛裡不揉沙子。誰敢偷弄一兩銀子,你就等著被這一兩銀子噎死吧。

鴻大少說得明白:你們佔了嚴家的鋪子,鋪子裡按月給你們薪水,也給你們分了股,生意好了年終分紅少不了。我家老爺老太爺平素裡還有賞賜,你們把著嚴家買賣,進貨時那邊多少也有點油水。都這樣了,誰還敢黑賬本,別怪本少爺沒良心!

真有一個掌櫃的,賬目上弄了十兩銀子的小賬,被嚴鴻下令綁在椅子上,十兩銀子兌成銅錢,一個一個硬往嘴裡塞!塞了一二十個,已經滿口流血,牙床破碎,掌櫃拼命頂著不嚥下去,一邊流著眼淚嗚嗚嗚掙扎,看得旁邊人膽戰心驚,一個個跪下來扣頭求大少爺開恩。嚴鴻看把人唬住了,這才開恩,準他把銅錢吐出來,一邊撂下狠話:“這一次算了,回頭誰再被老子抓到,老子把銅錢燒熔了灌進肚子去!”

從此以後,哪個不要命的還敢在賬目上弄假,都是兢兢業業,誠惶誠恐,生怕一筆不對。

嚴鴻不但鐵腕整理自己鋪子,他更是巧取豪奪,在běi jīng城中四處掃蕩,將不少店鋪商號奪到了嚴家門下。他心思縝密,手段狠毒,同時卻又不會恣意妄為,知道看顏sè、留後路。

若是這商鋪後面另有靠山,是什麼惹不得的大員高官,嚴鴻便絕不去招惹,甚至情面上還要禮讓三分,大家共同發財。

若是爺爺嚴閣老的門生故吏、黨羽爪牙,他只需把靠山請來,三言兩語,連捧帶誇,便身不動膀不搖的佔了乾股,多則一分,少則五厘。而這些被他佔股的官商,卻也不覺吃大虧,畢竟帶上了嚴閣老的旗號,做其他生意便捷了許多。

若是其他一沒交情,二沒勢力的官員,甚或是普通白身商人,那好極了:你若是有十處生意,我便占上兩處;你若只此一處,我嚴大少爺便只要三成乾股即可。而且其他地方,也幫你打通點關節,多少賣點便宜面子,正所謂砍竹不傷筍,彼此面上好看。可若對方真是不上道的,竟敢和大少爺較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