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洗澡不去找女人的,你自己想風流快活,你自己一個人快活去,別拉上我啊。”

“好好好,你現在是做太監了,哥們我呀,也管不了你了。”

“誰是太監你才太監呢。”我有點不高興了。

“哈哈,不是太監,不是太監,你是聖人,哈哈,不近女色的聖人。”

“少貧嘴了,對了,你那些資料要記得帶來。”

“我已經帶來了,就放在車上,等下你就可以看到了。”

果然,我剛回到家沒多久,王安智就按響了我的門鈴。

“我要的東西,帶來了嗎”我直入主題。

“帶來了。哥們,別那麼猴急啊讓我喝口水再說。”

“行,裡屋有開水,你自己去喝吧。”我接過了他手上的案卷袋,就仔細地看起來。

案卷袋裡,是三個本子,一個是急救記錄本,一個是我的醫療記錄,還有一個是夢影的醫療記錄。

急救記錄本上是這樣記載的。

“2013年6月28日晚九點十五分,本院急救中心接到外線電話,在本市元寶山路3公里路段有一輛白色江南牌汽車撞山,車上有兩位傷員,請立即救治。急救中心立即出動,並在五分鐘左右趕到現場,救治傷員。

現場搶救記錄:傷員兩名。男性,在主駕駛室內,頭部受傷出血,但仍有自主呼吸,深度昏迷,已經送急救車往本院醫治。女性,在副駕駛位,全身多處挫傷,頭部,胸部,腿部都有大面積出血,初步懷疑已經死亡,經及時進行心肺呼吸復甦術後仍無生命跡象。

九點三十五分,到達醫院急救中心。”

“安智,這裡怎麼沒有送醫院之後的治療記錄”

“你看一下病歷。急救中心只負責記錄急救現場情況,不負責後面的治療。”

“哦。”我繼續看一下兩本醫療記錄本。

“某男性,身份不明,年齡不明,於2013年6月28日晚九點三十五分送本院治療。患者面部嚴重變形,有多處凹陷傷,後腦部有35厘米鈍挫傷口,軀幹與肢體無明顯傷情。患者深度昏迷,有自主呼吸,心跳正常。”

後面是採取的具體手術措施等記錄。

夢影的醫療記錄更簡單:

“某女性,身份不明,年齡不明,於2013年6月28日晚九點三十五分送本院。來院時已經無心跳,無呼吸。無法通知家屬。”

“對了,為什麼急救記錄裡沒有記載我的臉部受傷呢”我發現了兩本記錄的差異。

“這個其實很容易理解。一般來說,急救記錄都是根據搶救醫生的回憶,當時急救時我也在現場,那時燈光不好,所以可能沒有仔細看到你的臉。等到送到醫院的時候,就看得清楚了。另外,急救記錄的記載大多數比較簡單,而且時間很倉促,所以總有遺漏的地方,不奇怪。”

王安智的這個解釋,讓我不是很滿意,這些醫生急救時,為什麼連這麼明顯的臉部特徵都沒發現呢我的臉嚴重變形了,任何一個看到我的臉的醫生或護士都應該覺得可怕,而且印象深刻才對,怎麼他們會忽略這麼一個明顯的細節呢

但是,我的醫療記錄上,確實寫的是臉部變形啊。

“那為什麼我和夢影的醫療記錄上都沒寫我們兩人的名字呢”

“兄弟,我們敢寫你的名字嗎我跟你說,這個醫療記錄我已經是讓人給你做了修改,沒寫上你和夢醒的名字。你現在的病歷上,寫的是夢影的名字。而夢影的病歷,我已經隨便寫一個其他人的名字敷衍過去了。”

“這麼說,我的病歷是偷樑換柱了”

“沒錯。如果不改的話,萬一警察過來查的話,你就危險了。但是醫療記錄裡記載的病情情況是真實的。”